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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哭笑不是(第1页)

喜事毕,卯生用尽了所有存款,而且还负债五百多元。但他仍然十分高兴。因为他还了心愿,终于有了兄弟媳妇。做为兄长,总算尽了他乐意尽力的一项义务。

然而,也许真是他八字中那个什么“亥亥”自刑,造就了他的个人命运;也许世上的事情本如此,凡卯生努力奋斗和希望圆满的事情,最后多是不尽人意或以遗憾而告终。

第二年春,惊蛰婚后仅半年,他即开始闹分家了。

开始时,父亲不忍心见好好一个家庭被拆散,规劝,无果。“既然弟弟决心分家,分就分吧。兄弟分家本来是自然现象。”卯生想。意外的是,灰心的父亲趁此强调自己要独立生活。说独立生活方便,吃饭早一点晚一点自由,食物软一点硬一点自己好安排。

这理由对老人而言,看似堂皇而又有道理。实际上,卯生从师傅口中得知,父亲是不愿同惊蛰过。而兰山兄弟分家时,老人随着小儿子生活是一种顺理成章的习俗。卯生得知此情后,坚持要父亲跟自己一块生活。但其劝说同样无果。因为老人冲不破那俗成的规矩。因此,好好一家眨眼将成为三户,这结果有悖卯生初衷,也为他心中留下了一片挥之不去的忧郁和遗憾。

父亲为什么要这样呢?

答案似乎很快出来了。因为卯生很快重新认识了弟弟惊蛰,认识得刮目相看,认识得痛心疾首。

在和气分家后的一顿合家饭桌上,为一很小琐事,惊蛰突然大叫,说他分家前为卯生搬了长年,为卯生养活了娃子。叫得气愤无比,唾沫横飞。那神情,那形象,与卯生平常认识的惊蛰完全判若两人,一下子破坏了卯生对弟弟本有的良好印象。

于是就算账。

既然惊蛰说为人养活了娃子,那就得从娃子们出生那天算起。这时,二小子仲甫才一岁八个月,黎明则已满三岁又两个月。为不斤斤计较,卯生决定从黎明出生之时起算。三年加两个月的时间里,惊蛰挣得的总工分票是八仟零四拾分。每拾分工票,全按三年中最高分值二角三分计,总收入是一百八十四元九角;月平工资五元一毛三分。也就是说,惊蛰一个月的收入,尚不足卯生抽的一条“白鹤”烟钱(白鹤烟每条售价五元三毛)。若再扣出惊蛰自己三年又两个月中的生活费用……实难求出其工资余款是多少;更无法求出他说的,养活侄儿们的花费为几何。而卯生为弟弟说媳妇到结婚,总花费至少是二千余元,尚不包括新建房屋的投资。

为念手足之情,为让弟弟不过分难堪,卯生将从会计处抄来的,算账的结果交给父亲。并请父亲转告惊蛰一句话:做哥哥的,曾喝过他十三岁时砍柴钱买的两杯浊酒,那酒,价值万金。

家分了,生活上各自为阵,相见甚少,因分家而引起的不快,也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淡化,最终不了了之。但从此,卯生感觉惊蛰渐渐变了,变得低级、庸俗;变得说话、论事无中生有,变得待人处事自以为是。似乎人也越活越荒唐。比如,哥哥贤昆“家大口阔”、儿多母苦,嫂子多病等因素造成了家庭困难;为此,卯生只能在经济上不时周济一些零零碎碎。他认为这是自自然然,顺理成章的事情。惊蛰却闲话了。一次闲聊中惊蛰说道:

“二哥你待大哥,远比待我好。大哥一年用你不少钱,我用你的不及他一半儿。”

一次两次,卯生只是笑笑。当惊蛰第三次再说起时,卯生终于忍不住说道:“大哥是我的哥哥,他困难,我理当帮助;只可惜我手长衣袖短,做的还不够。可是你别忘了:我也是你的哥哥呀。”

幸好此后,惊蛰不再重复那事了。

又二十年后,到惊蛰“怀抱子脚蹬妻”时,他居然说,卯生当年为他娶下的过婚女人,是为捡便宜。卯生一时气蒙了,哭笑不是,随后他忽然仰天大笑道:

“若为捡便宜,干脆就不捡。因为不捡,一分钱不花;不捡不犯法。因为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哥哥有给弟弟娶媳妇的法定义务。”

人,为什么会这样呢?

卯生痛心之余,细想也不足为怪:世上大抵有两类人,一类人生来重情重义,常常检讨着自己是否愧对别人;另一类则薄情寡义,人心不足中总想着别人太对不起他自己。仅此而已。

后一类人也许很累,很“心苦”。

从精神层面上说,自从惊蛰结婚之后,卯生的生活便仿佛进入了多事之秋。

从结婚到分家,贺春英过了四年有余的安逸生活。她没有参加过生产队一天劳动,没有挣过一分工分票。这在何家沟女人中独独一份,绝无仅有。这年月,农民在“战天斗地学大寨”的大好形势中,何家沟人——不,也许全国农民都一样,凡六十岁以下,十多岁以上的,所有能参加劳动的妇女,除开产假,无论是怀孕还是哺乳孩子,一律都有基本出勤天。最高的每月二十八天,最低者也是十五天。月底兑现,奖惩非常严格,缺一天即惩百分之百,绝不宽恕。

惟有贺春英例外,她没有基本出勤天。

开始时,生产队里也有人“槽里无食猪拱猪”,暗里悄悄搞些小动作。但一次次,最终都是不了了之。其原因,主要是冯吉子和刘球珠都十分熟悉卯生,他们不愿招惹卯生,不愿为自己添麻烦。至于群众意见,一次次不见反响,久而久之,也许就“大人不记小过”,也许就忘了再提意见。更重要是卯生不在乎那半劳力的一天五分工票,及那一毛钱不足的收入。他需要的是妻子为他带好孩子。孩子是他的希望。

前几年中,家务事多是父亲做。诸如扫地,看管火炉,洗菜,做饭,砸煤,挑水,耕种自留地,以及喂养孙儿等等。老人自从不能参加生产队劳动起,到分家这年止,长达八年,他做惯了家务,也习惯了做家务。他完全像一位心细善良的母亲。老人为了他“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儿子,为了儿子的这个家,更为了他心爱的孙子,甘愿付出他的余生,也的是确砸砸实实地付出了一切。

由此,贺春英被养得白白胖胖,原黄皮肤的脸变成粉红色,双手细嫩得像绣楼上的绣花小姐。加上她常穿着农村妇女羡慕的时髦衣服,竟然充分地显示出了少妇的风韵,窈窈窕窕,雍容华贵。如果你不与她说话,没有发觉她有一肚子“草”的话,居然会感觉到她有几分高贵。

不过,劝君千万别同她多说话。要不,你会大失所望,或突感诧异。然而她却很喜欢说话,很喜欢表现自己。她的语言,常常是令人初听“高深莫测”,细品啼笑皆非。

分家了,一切骤变。

老父不由分说地另立了烟火,自然不再经管卯生这个家了。除了照旧看管孙儿外,老人终于从繁琐的家务劳动中抽出身来,颇显几分悠闲。后来,卯生慢慢察觉,可敬的父亲也有几分居心:卯生已经有了一双爱子,有了牵挂,这情景犹同蚂蟥缠了鹭鸶脚,想脱也难脱。他再也不怕儿子折腾这个家了。

只可怜,老父曾经为此付出的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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