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你说些啥名堂?没有事。自家娃子你还不晓得,他会惹事?即使有什么,出逃是办法呀,应该吗?你去叫派出所人上楼来。”卯生一边穿衣服一边说。在他心目中,仲甫一贯憨厚、诚朴,两年多以来一直勤勤恳恳,从不惹是生非,他会犯什么大事呢?
卯生穿好衣服,派出所的人也上楼了。那些人或许是职业习惯,走进客厅,双双眼睛别样警觉地扫视全室。稍加客套,那些人接过烟茶,一胖子便开口了,他问卯生:“你们是不是有个娃子在城关长豆芽儿?”
“有。请问,你们有什么事?”
“是这样,有个娃子,是你们娃子的伙计。那娃子有偷盗自行车的嫌疑,人已经被我们抓了。据他招认,有一辆自行车寄存在你们长豆芽儿的地方。那是脏物。希望你能配合我们,交出那辆车子。”
“伙计”?街上做生意自然少不了一些熟人。卯生心想。于是他平淡地说:
“既然你们说寄存的是脏物,推去就是了,何必跑这么远,赶几十里路呀?”
“可是,你们租的房子门锁着呀。”胖子说,“你的娃子没回来?”
“没有回来。”卯生说,“现在正生产,还没有开始销售,时间上比较轻闲;他也许是到街上玩去了吧。不过你放心,你们现在转去,他肯定在家。因为晚上十二点左右豆芽要淋一次水。”
“噢。谢谢你的配合。”
派出所人走了。卯生重新上床。屁大一事,他根本没往心上放。他相信他的儿子。
然而,下面的事情却在他的意料之外。
第二天黎明清早下城,但很快便回家来了。他一脸痛苦的,对躺在床上的卯生说:
“仲甫被派出所抓走了。”
卯生一惊:“为什么?”
黎明的泪水像牵线一样,叭嗒叭嗒地流淌。他说那个偷车的娃子,不是仲甫的什么伙计,而是那位姓牛的同学。派出所进租房去推脏车时,同时搜查发现了一蛇皮袋子书。那书,是牛同学前两日背去让仲甫挑选而尚未挑选的,约有六、七十本。派出所抓仲甫的理由是“窝脏”。
卯生仿佛清清楚楚听到自己的心“喀咚”了一下。他立刻挥手让黎明找来《刑法》,一查,第一百七十二条写有: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脏物而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天哪,那袋子书,是窝是藏,是选是购,恐怕都是麻烦了,也都难以彻底说清楚了。即便说清楚了,也有“明知”之嫌,也是同样的结果。
这时,卯生第一反应是无限仇恨自己。是自己要写什么书,要什么资料,才牵累儿子有了借书、买书的那些事情;又是自己荒唐中贪便宜,才有那轻率而不负责任的态度,才导致了这一幕悲剧,才坑害了一个诚朴勤劳的孩子。他想哭。他深深感到犯错的是自己,不是儿子。可是,自己当时话说的很清楚,并没有放任儿子的意思呀,谁知事情就这般凑巧,就如此阴差阳错呢?人为什么这么背时,这个家庭为什么如此不幸?
他终于哭了。
黎明伏在父亲床边哭得更伤心。他浑身抽动,泪水浸湿了很大一块床单。父子俩不知哭了多久,大脑一片混沌,要思考的事情千头万绪,却一下不知如何梳理。城内已经开始了生产,豆子已经连续入缸,按时间算,先期豆芽即待销售,可仲甫这一走,谁去销售?黎明上学时间迫近,家中则分文没有……这一切都该怎么办?
这瞬间,卯生第一次感到仲甫是这个家庭的顶梁柱,至少眼前这一切都需要他解决,也只有他才能解决。可是,派出所既然抓了人,那就不是走亲戚;冤也罢屈也罢,关也好放也好,都有个审理过程。而仲甫丢下的摊子怎么收拾,谁收拾?
更重要的是,仲甫本身的事应该怎么解决,怎么解救?
没有头绪。
但卯生有一点想法是坚定的:仲甫的事绝对不能任其所以,更不能撇开那可怜的孩子于不顾。他暗暗地咬着牙。
仲甫被抓这天,十八岁还差四个多月。
“大大,”黎明终于抬起头来,并一搪满脸泪水地说:“刚才,我回来的路上想好了,我不读书了。我去接替仲甫长豆芽儿……”
“胡说!”
卯生打断了黎明的话。他声音微弱,但语气中的威严依旧。他第一反应黎明这决定是错误的,错得不可思议。可是稍一冷静,反到由此引起一连串的思考:仲甫走了,生意摊子还在,谁替代,谁去担起那副担子?黎明要读书,自己人老又病,现已瘫在床上。加之自己迂腐无能,而且虚荣一生,一辈子没有上街做过小生意,也不会做小买卖,这现有的豆芽谁去销售?以后的生活怎么办?即使抛开这一切暂且不管不顾,仅黎明上学急需的五六百元哪里有?入学后的生活费谁供济?
比这一切更重要的,没有钱怎么去救仲甫?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在窝藏罪可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后面,还有“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字样。这里大概意思是,同是窝藏罪,则可根据情节不同而不同,重的可处三年徒刑,轻的也可处拘役或单处罚金。这“单处罚金”,说白了,就是交点钱。
中国的法律是块铁板,却又颇具伸缩性,似乎也有人情味儿。这使卯生仿佛看到了希望。这希望就是:这件事,那一袋子书,即使有“窝藏”嫌疑,但事实上也只为选购三两本书而已,情节并非十分严重,作个“单处罚金”的处罚,按理是可以的。
可是,“单处罚金”也要钱呀。
还有,事情不能听之任之,必须积极活动关系。求人的事,开口要上烟,请人需送情……难呐,这林林总总,哪一项不要钱?
看来,黎明提出的不读书,是一种通过深思熟虑而又被迫无奈的决定,更是一种受良心驱使而勇赴“国难”的自然抉择。他觉得自己的儿子,个个都是这么好,个个都能甘愿为家庭、为家人付出牺牲。
然而作为父亲,他实在不忍心让黎明就这么辍学,不肯毁他前程。倘若那样,不仅黎明石岩读书的一切艰难都前功尽弃,更会造成人心理上的祸不单行,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