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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9章(第1页)

“嗯,是的,邱先生,确实是这样的。”窦倪宛点点头。“所以,我总是觉得感情不要牵扯太多物质。”

“但要让大多数人做到这点,是要从思想上去改变,从思想上去提升。我们这边,近几十年,在经济科技上的一些发展是巨大,但在某些方面,不敢说进步,反而是退步,尤其在婚姻观上,是更加变本加厉的和物质去捆绑,让婚姻变得越来越沉重,这其实对每个人都不是好事。大多数人前赴后继进入婚姻,却发现人生沉重得苦不堪言,被物质压得透不过气,比如房贷车贷等等,这样还谈什麽享受生活?要改变这种状况,唯有改变旧思想。我们一直在追求文明社会,文明社会不应该让婚姻越来越物质化,而要让婚姻恢複原有的本真,要做到这点,每个人都要改变认知。从男性这面来说,他们不得不付出巨大的物质代价来求得婚姻,因为,他们的思想还是停留在旧文化中,继续要婚姻的主导权,继续在婚姻中做主人,这种思想在大城市中也有,在小城市和农村依然非常普遍。在这种思想的主导下,婚姻赋予男性太多主人般的特权,例如,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婚姻中的男人会有殴打行为,然后呢,社会称呼这种行为为傢暴,在惩罚力度上区别对待,在我看来,这非常可笑!暴力就是暴力,分什麽傢庭暴力和社会暴力?隻要是暴力,触犯法律就要受到惩罚,傢庭暴力一样是暴力,因为,婚姻不是暴力的免责形式,结婚证更不是暴力的免责证,结婚证也不是某一方的卖身契。当一方领瞭一张结婚证,不代表就该被另一方打,也不代表就可以随便打人而不用受法律的制裁。但现实中,殴打后很少受惩罚的。在某些人认知裡,他就是觉得自己在婚姻裡,是有权利去殴打的,因为这是他花大钱得来的,这和一样有用的工具也差不多,他想怎麽样就怎麽样,别人包括法律都管不瞭!呵呵,碰到有这种思想的人,我简直要以为,社会还停留在过去的封建社会!”

“是啊,我以前就看到过,一个男的打老婆,很猖狂的,好像打老婆根本没有错,反而是天经地义似的,当时,真把我气得够呛!”窦倪宛听到这裡,有点激动地说道。

“对,士明,这个事情我也知道。”一旁的赵宇听到后忽然笑起来,边笑著边又搂瞭下她,“不过,你不知道,我当时真的很担心小宛会受到什麽伤害”

“有你在,我就不相信窦小姐能受什麽伤害,是吧?小窦,赵宇完全能保护得瞭你的,对吧?”邱士明也笑瞭。

“是啊,他能保护的,而且,他为瞭能保护我,会做出有点傻的事情,虽然傻,可我还是很感谢他。”说完,窦倪宛转向赵宇,主动伸手抓住他的手,轻轻地握瞭一下。

赵宇脸上的表情,有点震惊,他看向窦倪宛的眼睛裡有点问号,嘴裡并没有说什麽,隻是回给她一个微笑,可能是碍于邱士明在场吧。

邱士明看著他们,笑瞭,“真的很奇怪,同样是男人,区别这麽大,我想这区别主要来源于认知的不同,在某些男性的思想裡,旧有的太多观念还没有改变过来,这就要去教育他们,改变婚姻中的某些观念,比如转变传宗接代的思想,婚姻中需要生育孩子,但并不代表隻是在为男性传宗接代,而是男女共同创造新生命;比如不要把婚姻当成男性的成功工具,要把婚姻的工具作用转变为享受幸福的形式,婚姻不单是显示男性成功的部分,更是男女共同成功的部分。当然,这任重道远,几千年来形成的固有思维,不是一下子就能消除的。“

”难也要去教育,不然怎麽能让整个社会提升层次?要使整个社会提升,是需要教育和改变大傢的某些认知,要让人改变在婚姻中过于要求物质的观点。我是觉得,希望婚姻能带来物质的提升,这本身就不是该推崇的想法。我在想,现在有人觉得有权利因为婚姻去跟一方索取物质,大概是基于这种认知:嫁给男性,是去给男性生育后代的,是去给男性成傢立业的。这种认知还是来源于过去那种封建社会的想法,就是一方是婚姻中的附属,而不是平等的一部分。嫁,嫁给男性,裡面包含的深层次意思,就好像是把一方给与男性似的,而从男性那方的认知,娶,娶到,也就更像是取得瞭一方,这样的婚姻认知下,一方就隻是整个婚姻中的一个部件,而男性是主人。这种思想认知的出发点,就完全不是建立在一个平等基础上的。“

”如果在我们现在这个提倡男女平等的社会,还让婚姻建立在这种认知下,就是种悲哀!所以,重要的是,要认识到:男女是平等的,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组成的,这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婚姻,谁也不是谁的附庸,谁也不是谁的主人,双方共同拥有共同建设,并且负有共同的责任,去维护这个婚姻,去创造新的独立生命。能这样想的时候,一方就不会一味隻要求另一方为婚姻付出物质,也就能使婚姻免于被物质捆绑而堕入沉重。”

“也许对女性来说,可能觉得婚姻中有一点绝对是没办法平等的,就是孩子的冠姓权问题,现实中,几乎所有男性拥有冠姓权,对吧?”窦倪宛想到个问题。

“对,这是个重要问题,毕竟绝大部分婚姻中的孩子都是冠父姓,冠姓权是过去封建社会的传统,在过去,婚姻属于男人的,包括裡面的女人和孩子,自然孩子的冠姓权也属于男人,延续到现在依然如此,是基于传统习惯的惯性,是过去男性的特权保留下来的,可能正因为是男人要保留这个特权,才心甘情愿承担婚姻中大部分费用。但法律早就赋予女性冠姓权。隻是现实中,还是保持过去的传统,这也是要教育和改变的部分。我现在在想,社会更文明之后,冠姓权其实不该是由男性单方面决定,也不是父母决定,而是该有孩子自己决定,这本身是孩子自己的姓,为什麽孩子不能决定?也许应该在孩子成年之后,由孩子自己选择跟父姓或者是跟母姓,这不是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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