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大汗被白秋水的这一番言语,引有得心里直痒痒。假如能趁机攻松州城,在至高无上的狼主面前,那是多大的一份功劳啊!
“尊贵的大汗,我们端朝有句老话,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也就是说,您若错过了这千载难逢的机会,想要攻下松州城,那可就得等到猴年马月了。”
白秋水徐徐善诱,眼中带着一点难以察觉的狡黠。
她发现这帮犬戎人,许是在草原上直来直去惯了,实在是很好忽悠。
而大端就像个怪物房,里面的人斗来斗去,都有了戒心,鲜少上套。
“啧,我倒有些为难。”
大汗很是心动,但理智告诉他,绝不能如此轻易的去攻城。
然而他身边的将领们,比大汗更沉不住气,这一帮犬戎人,早就被白秋水说的动了心,打下松州城,他们也会得到狼主的封赏,水草肥美的草地,成群的牛羊!
“大汗,动手吧!咱们已经在城外守了一个多月,兄弟们早就看里面的端朝人不顺眼了!”
“大汗,他说的对,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错过了这样的好机会,我们不知又要在城外守多久!”
你一言我一语,将领们都想抓住这难得的机会。
金冠大汗,先是被白秋水劝了一道,然后他的手下们也纷纷附意,这位大汗,原本就心动,左右摇摆之下,他拿了主意——“回营,把我的命令传下去,天亮之际,攻城!”
为什么要选择天亮。
如今鸡鸣一遍,正是天色最黑之极,不利于攻城,而那一半的守军,才走不久,都没走远呢,万反扑了回来,不就被包了饺子。
而鸡鸣三遍,天色昼亮,敌方想必睡眼朦胧的,料不到他们会来攻城,那些守军也走远了,切断了援兵。
如此一来,胜算颇大。
犬戎将领们一听,脸上立刻带了喜色,异口同声的称赞大汗英明,随即一行人,翻身上马,回了营帐,调兵遣将去了。
白秋水作为商人,还是端朝的商人,那自然是有优待的——她又不用上战场,便被金冠大汗安排在了自家的营帐当中,还派遣了输个侍女伺候。
犬戎大营当中拉马的拉马,备箭的备箭,金冠大汗摘下了他的黄金头冠,换成了战盔,身上也穿了皮甲,腰间挎着弯刀,即将要出征。
“你是我们犬戎的贵客,这些侍女会伺候好你的。只要我们打赢了这一场仗,你和你的叔叔,都不会受到亏待。”
大汗的手握在弯刀上,仿佛已经将松州城收入囊中。
白秋水嘴角扯着笑:“那我祝大汗凯旋而归!”
“哈哈哈,此战必胜!”
大汉还在她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掀起帐篷走了出去,他翻身上马,大喊道:“儿郎们随我出征!”
牛角号呜呜作响,千百匹马儿,一下子出了营,浩浩荡荡的向松州城杀去。
松州城墙上的,陆沉舟瞧见了黑压压的犬戎军队,他长剑一指:“来了!”
黑火药的气味再度弥漫在城墙上,待到犬戎人进入射程,火炮其鸣,炸翻了靠近城墙最前面的一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