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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章 烈火葫芦(第2页)

在这血狼寨,司空忘我雄心万丈,颇为自信。

宁安国仅仅是堂主,其修为绝不会惊天地泣鬼神。同为堂主,真正的实力,差距不可能太大。

以司空忘我修为,即使宁安国与副堂主合力,以多欺少,他自信也能够全身而退。

对待血狼寨小喽啰们,司空忘我尽可能网开一面。

而欲将他置于死地之人,司空忘我也绝不会手下留情。

他既然来放火,就做好了万全准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他手掌之中,握着一个通体赤红,晶莹剔透的小葫芦。

小葫芦仅有拇指大小,但一道道耀眼的火焰,从其中流淌而出,所落之地,必然升起熊熊烈焰。

烈焰竟似流水一般,向着四方蔓延,势不可挡。

这小葫芦,名为烈火葫芦。

乃是司空忘我无意中所得,从未曾众目睽睽下使用,别人也根本不知晓他有如此宝物。

这小葫芦来自无极山脉深处,那里有一处炙热的岩洞。

岩洞中有滚滚的岩浆,其内有一株赤色葫芦藤,其上就生长着赤红色小葫芦。

小葫芦瓜熟蒂落,只要激,就能释放火焰,虽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却是纵火行凶的好帮手。

金戈感觉这血狼寨,有令他无比忌惮的存在。

而司空忘我,并无金戈那敏锐的感觉。

他只是认为,只要有金戈三大爷在此,就可以挥斥方遒。

一切魑魅魍魉,皆不足为虑。

他放火,放得开心,放得顺畅、放得任性。

强大就是任性!

这是他初次为三大爷做事,自然要尽心尽力。

同时,他要表露出,已弃暗投明,与聚宝阁,彻彻底底脱离关系。

曾经的八大堂主,现在只是金戈三大爷身边一小卒。

他要证明自身的价值。

一切,都需身先士卒。

用行动和忠诚,表明心迹。

三大爷的眼睛是雪亮雪亮的。

他相信,付出和努力,总有一日会得到回报。

他会成为正常而又正经,还无比帅气的男人。

最终,过上一种令人羡慕的生活——妻妾成群,儿孙满堂!

曾经,那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现在有了实现的可能。

“血狼寨的蠢货,来找死啊!哈哈哈……”

司空忘我,纵火之余,不介意灭杀几个不长眼的小喽啰。

他并不觉得后悔或内疚,反而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快感。

血狼寨火势越来越大,司空忘我的身影,在火光中显得格外诡异,他的笑声回荡在空中,令人毛骨悚然。

“臭小子……”

蓝路虎气得咬牙切齿,脸色青。

血狼寨存在多年,何曾被如此侮辱。

众目睽睽之下纵火,那无异于在血狼寨众领头上拉粑粑啊!

绝不能忍受!

蓝路虎怒吼着:“臭小子,站住!”

“你爷爷我就不站,爱咋咋滴……”

司空忘我的回答,差点将蓝路虎气得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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