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来的时候,看到奈何也是一愣。
他们这个片区平日里接到的报警电话,基本上都是争吵,最多也就是打架。
但最近一段时间里,他们接到两个和杀人有关的报警,都和面前这个小姑娘有关。
鉴于上一次,这小姑娘帮他们抓到了在逃多年的杀人犯,这一次面对小姑娘的投诉,他们二话不说就先将人控制住。
至少不能再生让嫌疑人,从他们手中逃脱的情况。
奈何将店内监控拷贝了一份给警察,然后作为被伤害的目标,随同警车一同回警局。
她的诉求很简单,不和解,不原谅,不要求赔偿,只希望重判。
毕竟监控视频里清楚地记录着,那女人拿着长柄的水果刀要捅她,被她制服后又叫嚣着要杀了她。
这是妥妥的杀人未遂。
任对方如何辩解,都没有转圜的余地。
……
而此时的女人,正在问讯室和警察僵持着。
对于她来说,杀人也好,坐牢也罢,她什么都不害怕,她只害怕真如那小姑娘所说,会不经过她的同意,就直接判她离婚。
她不离婚,死也不要离婚,她为顾威付出了那么多,她的青春,她的财富,她所有的一切都给了顾威。
若是离婚了,那她这么多年的努力又算什么!
于是在面对警察询问,她的杀人动机时。
她反复询问民警,若是她老公去法院诉讼离婚,她可不可以拒绝,可不可以不离婚。
只要警察不回答她,她就不回答警察的问题。
最后警察帮她联系了一名律师。
律师在听说,她老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回家,并且对方在半年前申请过一次离婚诉讼后,肯定地告知她,第二次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
女人瞬间像疯了一样,撕心裂肺地大吼,“什么叫可能性非常大!我不同意,谁也不能逼我同意!”
“女士,请你冷静点。”什么样的当事人律师都见过,故而并不会被她的态度,影响到自己专业素养。
“虽然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必须判离,但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以目前的情况来说,你和你丈夫已经属于感情破裂的范畴,法院判离的概率在以上。”
这已经是他怕激怒对方的保守说法了。
他以为这女人还会大吼大叫,却没想到,女人反而沉默下来。只是那双空洞没有焦距的双眼,给人一种绝望的感觉。
律师离开的时候,和警方打了一声招呼。
警察再度回到问讯室时,女人如同想开了一般,有问必答。
她承认了自己有杀人的想法,原因不过是她老公又去法院起诉离婚,她以为只要自己躲到警局,就可以不用出庭,只要她不出庭,这个婚就离不了。
至于杀人的目标,是想杀了那个讨人厌的乌鸦嘴,谁让那个小姑娘说她一定会被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