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没有犹豫,顾倾歌重重地点头。
“好。”
听着顾倾歌的话,面纱之下,夜锦枭的唇角不禁微微上扬,没再耽搁,他快带着顾倾歌,先奔着西边的方向去了。
夜锦枭脚步生风,度很快,他神色如常,跟平时并没有任何不同。
只有他自己心里明白,他这会儿有多高兴。
他也愈觉得,陪伴和守护,真的很重要。
挺好!
……
不明山,忠义堂。
彭放坐在椅子上,拿着帕子擦拭自己的三环刀,他动作很慢,昏暗的烛光中,寒厉的刀刃泛着冷光,杀气缭绕。
彭放身边坐着的,是他的军师褚易。
褚易穿着一身白衣,拿着一串佛珠,漫不经心地盘着,倒是有点脱世俗的气质。
若是顾倾歌和夜锦枭在,就会现,褚易的这张脸,跟驸马许少安只是有七成相似,只是,褚易明显要更年轻一些,一双微眯着的桃花眼里,也更多了几分外露的危险气息,多了点阴晴不定的感觉。
轻轻地舒了一口气,褚易缓缓开口。
“一刻钟前,我们的人传来了消息,白马镇内,有人在打探长乐村的事,虽然还没有确切的消息可以证明,打探消息的人就是顾倾歌,她人已经到了白马镇,但并不排除这种可能。而如果说,顾倾歌真的已经到了,那依照调查到的情况来看,依照她的性子,最迟明晚,她一定会夜探不明山。”
闻声,彭放擦刀的手,不禁微微顿了顿,他冷眼看向褚易。
“那就让她有来无回。”
“这是自然。”
褚易浅浅勾唇,他盘着佛珠的手指,都跟着停了停。
“今儿早上京中还传了信,说一定要顾倾歌死,而且,他要我们送顾倾歌的项上人头回京,悬于城门之上,给整个顾家一个教训。他还出了主意,说要我亲自出手,用我的这张脸引顾倾歌入鬼窟迷林,以保弄死顾倾歌,万无一失。”
褚易低喃,语气里不免带着几分嘲弄。
彭放闻言也哼了哼。
“为了弄死顾倾歌,他倒是用心,真不知道,他一个驸马爷,跟一个毛头丫头有什么可斗的?”
“谁知道呢?”
褚易摩挲着佛珠,稍稍垂眸,掩去眼底里带着两分精光。
他叹息了一声,状似无意地感慨,“也许是京中的好日子过得太逍遥、太顺遂了,让他忘了正经事,才闹出这许多上不得台面的事来吧。”
“砰。”
彭放甩手将三环刀拍在了桌上,刀上的玄铁环碰撞在一起,声音刺耳。
他的脸上,也更多了两分怒色。
“咱们在这山里当土匪,为他出生入死,为他背着骂名,赚着银子,经营着人脉,咱们为的可是前程大业,不是为了瞧他跟个毛头丫头斗的。
有本事,他就把那位弄下来,盯着个小丫头可劲儿地折腾,这算什么事?
他心里还有没有正事?
当初他说得天花乱坠,现在实现了几分?
要不是他命好,占了个好位置,留了个好种,又在关键时候狠得下来,走对了一步棋,哪轮得到他号施令?比起他来,明显军师你更适合办大事,要是你们的位置对调,军师你在京中,指不定大事早就成了。”
彭放的话几乎是吼出来的,带着几分义愤填膺的火气。
闻言,褚易勾唇摇了摇头,神色淡然。
“别这么说,我们是一家人,是他是我都是一样的,我们只管办好眼下的事就好。等大业功成的时候,一切就都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