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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杀一个回马枪(第2页)

「哼,来人啊,绑起来……熊大,开门!」

「遵命!」

看守粮仓的小官试图阻止,立刻被亲兵们按倒在地,用绳索捆绑了起来,而后搜出钥匙,打开了粮仓大门。

粮仓里面的情况,看起来和前几天一样,屯子里都堆满了各种粮食。

秦锋取来一根铁戳子,狠狠戳进一个粮屯里,再抽出来一看,凹槽中根本不是粮食,而是白花花的沙子。

再插一个,抽出来一看,沙子!

第三个,沙子!

第四个,沙子!

……

「秦将军,误会,都是误会啊,你听本官狡辩,不是,你听本官解释啊!」

粮仓门口响起了叫喊声,原来是丁知州得到禀报,急忙带人跑了过来。

与前几日相比,丁知州的变化很大,旧官服、旧官靴都不见了,换上了全新的服饰,身上带着浓浓的酒气,脸上还有乱七八糟的胭脂印子。

显而易见,这位丁知州刚刚在喝花酒,而且陪伴的女子不止一位!

「没什么误会的,来人啊,全都绑起来!」

「我乃是华州知州,朝廷命官,你们谁敢绑我!」

「噗通……嗖……哎呦!」

丁知州拿出官威,试图抗拒抓捕,可惜一定用都没有。

亲兵们都是秦锋训练出来的,只要一声令下,别说一个小小的知州了,就是天王老子也敢绑起来。

很快的,丁知州和一帮大小官吏都被捆绑了起来。

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只是稍微用点手段,事情就全都审问出来了。

原来丁知州是个利欲熏心的家伙,见到调拨下来的赈灾粮食之后,立刻想要贪污下来,再变成白花花的银子,用来吃喝玩乐。

又担心上面来人巡查,查出问题就麻烦了,于是决定演一出戏。

先将各项事情安排好,而后换上一身旧官服,做出一副尽职尽责、爱民如子的大清官模样。

因为功课做的足,秦锋前来检查之时,自然什么都查不出来了。

可等秦锋带人一离开华州城,丁知州立刻原形毕露,联系了几名本地的女干商,用泥沙将仓库里的粮食换出来,而后偷偷运往山西,准备卖个好价钱。

更让人恼怒的是,丁知州不仅盗卖赈灾用的粮食,就连那几百个孤儿,也一并让女干商们带走了,准备卖给早就联系好的八大晋商。

而这些孤儿一旦落入八大晋商手中,基本上会有三种结局:

一是卖身为奴,一辈子当牛做马,而这种结局相对来说还是最好的,起码能活命。

二是做童工,到又深又黑又危险的煤窑中干活,天天挖煤背煤,直到累死为止。

三是做菜人。

什么是菜人,顾名思义,就是被拿来当菜一样吃的人。

人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会丧失人性和理智,吃同类的肉充饥。

而一些心理变态的达官显贵们,吃腻了各种山珍海味,就想尝一尝人肉是什么滋味,于是偷偷的用高价买回一些儿童,做成菜肴来吃,满足自己那变态的心理!

如此行径,令人指!

而贩卖救济粮和儿童的贪官、污吏、女干商们,更是罪该万死!

「来人啊,立法场,本将军今天要大开杀戒,为受害的百姓们出一口恶气!」

「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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