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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第3页)

“这是你的大机遇啊。”丁伯怪不得和宋飞鸿是好友呢,都对宋墨玉的说法深信不疑,听他的语气,还很是羡慕。他怎么就没碰到过这种梦到菜谱的好事呢?难道是因为他没去寺里烧过香?还是因为他没溺过水。

丁伯又夸了宋墨玉几句后,急匆匆走了。

“娘,丁伯伯怎么没吃完就走了?”宋之衡不解地问。他刚才看得清楚,丁伯手里还剩了半块酱香饼。

纪嫣却但笑不语。

宋墨玉想想都知道,丁伯肯定是想把剩下半块拿回去给丁婶吃的。家人之间总是这样的,在外头若吃到什么好吃的东西,好玩的东西,总会惦记着给家人带一份回去。

丁伯走后,宋墨玉又做了一道凉拌苋菜,把那半份芋头排骨热了一下,一顿晚饭便成了。

晚饭过后。

宋墨玉走进屋里,手里还拿着一支毛笔和一块木板。她脸上有一丝窘迫,不好意思地开口:“娘,您教我写毛笔字好不好?”

要开小摊,总得写个招牌,写个菜价。她只会用钢笔写简体字,哪里会使毛笔。原本想借助原本身体的本能试着操纵毛笔写出来,没想到原主的字比她自己写的还难看。宋墨玉不得已,只得灰头土脸地来找纪嫣。

纪嫣看着木板上笨笨呆呆的字,却有些惊喜:“阿玉,你的字倒比以前多了一些锋芒。”

“是吗?也许是我解了劫数,所以这字也进步了。”宋墨玉对着木板看了看。以前她写钢笔字时,老师好像也夸过她的字迹锋芒毕露,很有个人风格。

“是。”纪嫣接过木板端详,目光柔和,“以前你爹总让你和我学写字,你怎么都不肯。现在你肯学,我当然高兴了。只要你每日练习,肯定很快就会有进步。”

说着纪嫣便带着宋墨玉去了另一个房间。

那个房间平时没人住,算是家里的书房。书架上放着纪嫣珍藏的书和字帖。书案上放着毛笔、宣纸、砚台一类的东西。家里平时除了纪嫣,几乎都没有人会来这里。一家四口人,除了纪嫣愣是没有一个爱读书写字的。

纪嫣看着一副病恹的模样,可当她坐在书案前提笔时,便仿佛换了一个人。

正所谓文人的笔,武者的剑。纪嫣写字时,整个人就像一下有了精气神一般。起笔收笔一气呵成。

宋墨玉探头看去,宣纸上正是古雅质朴的四个大字“宋家好食”。

这便是刚才宋墨玉写在木板上,但嫌写的难看的四个字。

“你今夜便照着我这四个字临摹吧。”纪嫣把位置让给了宋墨玉。

鬼使神差的,宋墨玉点头答应了。但她有点心疼这些宣纸,忍不住问:“娘,要不我去摘点芭蕉叶来练吧?我这字丑丑的,配不上这么好的纸。”

纪嫣摇摇头:“你忘了你外祖给我的陪嫁是什么了么?”

宋墨玉在原主的记忆里一搜索,好嘛,不愧是曾经的书香门第,没落了愣是还陪嫁了两大箱子宣纸。这确实很文人风骨,牛。

练字时,纪嫣从不说宋墨玉所习字的好与坏,只偶尔开口说下宋墨玉握笔的手势,手腕要使的力度,以及背脊一定要挺直。

宋墨玉一一按照纪嫣说的改。

母女俩在这房里不知不觉待了两个时辰。纪嫣许久没这么熬过,眼睛里都是倦意,可还不说要去睡。

宋墨玉先遭不住了:“娘,您先去睡吧。我爹回来要是知道您教我练字熬坏了身体,肯定把我从宋墨玉打成宋猪头。”

“阿玉你是小姑娘,怎么能用着猪头说自己?再说,你爹怎生舍得?”纪嫣虽然知道女儿在开玩笑地关心她,还是忍不住说,“今天天色已晚,你也早点却歇息吧。都怪娘不好,早知你在山里劳累,娘还累你到这么晚。”

“怪我笨。总也写不好。”宋墨玉比较着她和纪嫣的两幅字,两个时辰的努力,她也只是学了个皮毛。这区别就跟一个是书法家写的字,一个是小学生。这完全没有可比性啊!

宋墨玉无奈了:“娘,我能不能用你的字找人刻到这木板上做招牌?”要她写出纪嫣这样的字,起码还得过个十年吧。

“好。那这个要吗?”纪嫣负在背后的手伸了出来,她手里拿着几个小木牌。上面正是写着“溜肥肠”、“肝腰合炒”、“凉拌豆皮”等几个菜名。

“娘!呜呜,还是你最疼我了。我爱你!”宋墨玉上前就给了纪嫣一个大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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