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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他们的脸上都崩上了畜生们的血(第1页)

此时刚进入二月,岭南城已经进入春天,漫山遍野开满各种鲜花。

马踏春天的新泥,蜂蝶乱舞。要不是有任务在身,他们还真像出来游玩的。

朝云等人走进一个村庄里去,正是吃午饭时分,却没有一条炊烟在村子上空飘。

他们在村子里遇到两位老人,他们坐在大门口的石台上在说话,见到朝云等人来了,便自动住了嘴。

为了出行方便,朝云、桃红和向美都换上了男士便装,见老人在打量他们,黄赶紧下马,上前拱手作揖,“两位老人家,我们是远方路过的,想在村里打尖,怎么没有一家卖饭的啊?”

其中一位老人道:“我们村最红火时,有两家饭店的,其中还有专门卖馒头的和蒸包的,但现在经常战争,他们都跑去岭南城财去了。唉,整个村里,就剩我们两个老骨头棒子了。”

“大年夜生战争时,你们听到什么动静没有?”

另一个老人道:“因为是个没人的村庄了,他们只是过队伍,一会儿就走了。我们躲在屋子里听见了大象和牛的叫声,脚步杂沓,好像很多的样子。”

“你们看到有多少?”朝云问。

“我们哪敢出来啊?像我们这么大年纪的,要是被大象一个蹄子踩到,估计都能上黄泉了。”最先那个老人说道。

“好的,老人家,我们告辞。”黄抱拳。

众人辞别老人,骑上马向着边线出。

岭南城的边线有一长列大山是天然屏障。唯一的缺憾是在最东面,有一大片平原。南黎那群畜生就是通过那里跑进来的。

边线很长,很多空闲房屋,都没有炊烟升起。朝云跑在这样荒凉的地方,感觉不像战场,倒像是西北荒漠一样,地广人稀的感觉。

朝云在一处空旷地带停下,“如果和那些畜生的战场生在这里,咱们会有多大胜算?”

向美接话:“要是生在这里,咱们的步兵肯定跑不过那群畜生的。”

“要怎样能抵挡住它们?”

“挖坑,埋绊马索。”桃红道:“咱们萧帅那么精明的人都着了绊马索的道儿,他们一般晚上来袭,我觉得有胜算。”

“这倒是一条很好的计策,要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挖完这几十公里的防御线而不被南黎人现,显然是不现实的。要怎样避开南黎的人侵扰呢?”朝云继续问。

久不说话的黄插言:“那就派无数只小股士兵骚扰他们,让他们也尝尝被骚扰的滋味儿。”

他们正说着,忽然,那面起了沙尘暴,一阵阵尘土遮天蔽日。

“坏了,快撤!往山上撤!”朝云道。

“山上不行啊!那些畜生都是野生的,最适合山上的地形了!”向美大喊:“跟我来!”

他们来不及多想,跟着向美便跑了起来。

“上那个小村庄!依靠巷道隔开它们!”

现在就看谁的马快了,这四匹马里,就朝云的追风最快,已经赶到一个废弃的小村庄里。

看到小村庄的地形后,她现向美的决策是正确的。

这个村子因为经常生两国交战,村外都垒上了厚厚的石头墙。村子巷道上都有厚厚的木大门,只要把木大门堵死后,外面的人一时半刻是进不来的。

朝云再回头望向众人时,现他们已经和犀牛大象生了对抗战!

朝云大惊,这群畜生的度这么快!

朝云来不及多想,挥动大刀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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