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棠苑外。
傅砚骁独自站在黑色法拉利旁,笔直的腰杆力挺如松竹,雅致如斯。
等待间隙,他望向字体俊逸的匾额,桃花眸微微一眯。
这几天他没有断过对梁氏的调查和了解。
这里,是梁万霆为发妻,也就是梁歌儿的母亲购置的房产。如此高规格的林园豪宅,放眼全国,仅此一处,价值以无法用金钱衡量。
之所以取名“阅棠”,是因为梁歌儿的母亲,名叫白阅棠。
所以她才会用“白晓晓”这个化名,留在他身边。
可是,为什么取名叫晓晓呢?
她明明……哪儿都不算小啊。
傅砚骁思绪飘然时,大门突然嘎一声,缓缓开启一道缝。
听见声音,他忙收回视线,阔肩紧了紧。
梁歌儿用手掌遮住灿烂千阳,站在台阶上望向傅砚骁。
这狗男人今天竟然没穿那焊在身上的西装三件套,而是穿了笔挺的米色西裤和淡蓝色夹克常服。干净、爽朗、矜贵,丰神如玉,好似清风霁月。
梁歌儿从不曾见过傅砚骁这般打扮,往常这男人就像《金粉世家》里走出来的旧派公子,严谨克制,一丝不苟。今天……不知是不是她多心了,总觉得他看着随意,实则刻意。
好看,是真好看。可惜,是人模,狗样。
梁歌儿离他越来越近,因为来得匆忙,脚丫上穿的还是居家拖鞋,小碎步移动轻盈,竟有种说不出的可爱劲儿,和引人亲近的诱惑力。
傅砚骁垂眸,目不转睛地睇她的脚,心口一热。
“看我的脚干嘛,没见过拖鞋啊?”梁歌儿藏在拖鞋里的脚趾不自在地勾了勾,没给他好脸色。
傅砚骁眯了眯眸,“你一直都穿高跟鞋,我确实没见过你这么穿。”
“呵呵,我是彻底看出来你眼神不好了。”
梁歌儿扬唇,笑意疏冷,“过去三年,我几乎每天都是这副样子在你面前走来走去,你竟然说没见过。
我知道我一直在你眼里没什么存在感,如今婚都离了,你没必要这么再讽刺我一下吧。”
瞬间,傅砚骁心脏像停摆了一样,脸色都黯了。
是啊,他想起来了。
曾经只要他回到家,第一个迎上来的人,一定是她。
那时,她就是这样蹭着欢快的小碎步跑到他面前,扎着围裙,拿着小锅铲,素净白皙的脸蛋总是油汪汪的,冲他笑得温柔又贤惠。
他曾经嗤之以鼻的。现在回味,弥足珍贵。
“我们上车说。”傅砚骁沉了口气,拉开车门。
“就在这儿说。”梁歌儿眉眼全是抗拒。
“那你的意思,是我们进去说了?”傅砚骁快准稳地拿捏她的软肋,逼近她一步。
“傅砚骁,你不要太得寸进尺!”
梁歌儿话音未落,狗男人便伸出长臂直接抓住她的细腕,二话不说就把她塞进了车里。
动作丝滑,效率惊人。
“你……”
眨眼之间,傅砚骁已出现在驾驶座,旋即咔嚓一声——
车门锁了!
“傅砚骁,说个话不需要锁车门吧?”梁歌儿用力拉扯门把手,却拽不开。
“但开车需要锁。主要还是,怕你跳下去。”
音落,梁歌儿忽觉眼前昏暗,神经一炸。
傅砚骁携一身炙热向她欺身压来,高挺的鼻梁快要顶到她的鼻尖,纤长的睫仿佛能刮碰到她的眼睑。
“你、你干什么?!”梁歌儿心底发慌,忙推上他的胸膛。
谁料,傅砚骁竟在这时捉住她的小手握牢,低哑着启唇,“梁歌儿,别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