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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洞房花烛夜(第2页)

中英心中乱哄哄的,有一千只蜜蜂在飞。

我喜欢光宗,光宗喜欢芸儿,芸儿喜欢你,老天爷啊,就是这样子作弄人!给满心喜欢人的,都是硬邦邦的背影。给热火火心的人都是冷冰冰的屁股!

中英喝得像个傻子。喝下去的酒,就像倒在沙地上的水,霎那间无影无踪。他的心里还是空落落干涩涩的。什么也填不住,酒不能肉也不能。红婉的话就像沙地上刮起一阵风,刮走了蜜蜂,却一片空旷寂寥。

那是光宗这小子没福气,不懂稀罕你的好。

中英安慰红婉,话一出口,味同嚼蜡,俗不可耐。同是失意人,谁又能安慰谁?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呵呵,中英哥。我不怪,不恨光宗哥。我要嫁,他不娶,我嫁不得,难过。他不要娶我,要是非娶了我,他娶的不乐意,他会难过。手心手背都是难过。不知道,哪种难过,更戳肠刮肚!

来,喝酒。

酒淡似水,痛却如刀。

哎!这世上,有些事,就是命!

中英咕咚一口酒,吧嗒一口肉。

干!是,我和光宗,算是命。你和芸儿不是。你喜欢芸儿,芸儿喜欢你。这月老下海誓过山盟过。你不娶芸儿,干什么?红婉忽一拍桌子,怒睁双眼。

你不懂。

我不懂。你说我不懂。你甭怪我,说的直说得透。不就是你家穷?你怕了?

不是怕,我得养老爹,养秀儿。

你爹,秀儿,那芸儿呐?芸儿,你不顾芸儿?

秀儿,除了我这个哥,没人靠。芸儿没的我,还有家,有娘,有爹,有哥哥。

呵呵,中英哥,那不一样。你说的,自己不信吧?你还是怕了。呵呵。有手有脚,男子汉大丈夫,你怕什么?中英哥,这个脊骨眼,你做了逃兵,做了懦夫。芸儿家有钱。就算眼底下穷,成家了,就是一家人,用芸儿家的钱怎么了?只要不白用,辛苦操劳,难道不能做出个模样,不能有朝一日扛起大梁?不就是为你们男人的脸末?脸有多重要?为了你们男人的脸皮,你丢下了芸儿。若是我,我绝不会。光宗哥若是喜欢我,我什么都不顾,我愿意随他去天涯海角,去刀山火海!

中英无言。

我只是痛。我追过,尽力了,谈不上后悔。你们不一样。你们你情我愿。两情相悦,是多么难得,是前世的缘分。中英哥,你记得,你不仅是痛,总有一天,你会后悔。肠子悔青悔断。后悔的滋味比痛难受。痛如刀割,但畅快。后悔像蚂蚁啃虫子咬,不痛,却难受得想死。

红婉,别喝了,太多了。

喝吧,中英哥。酒似海,人如舟,一醉飘飘谢千愁。

好吧。我陪你喝。

酒店伙计把于久找来。两人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于久找两个兵,问王老爷家借了顶轿子和女佣。把两个人塞进去抬回来。两个嫂子扶着轿子乐哈哈:这个娃娃,把他两塞一起,这是成双成对上花轿勒。大家哈哈大乐。

别瞎咀蛆,队长知道了,糗你们!嗨。

哎?让队长上花轿,婉小姐上花轿,是你干的,要糗也是你!

于久把中英弄到床上。女人把红婉扶到隔壁房间,安顿好方散去。半夜,中英出门起夜。头重脚轻摔了两跟头。他趴在地上呆了好久,才爬起来歪歪斜斜摸到床上:哎,光宗,朝里面滚滚!

次晨,日上三竿。他做了个梦,梦到自己和芸儿那个了。嗨,臭不要脸的。他骂一声,自嘲地摇头。他眨巴眼睛,那梦这么真呐,周身每个细胞都沉浸在喜悦的余音之中。出门碰到于久。

“嗨,于久,你过来,哎呀,我这个头啊,从没醉成这样。你把我弄回来的?”

“是啊,队长,昨天你喝的像根木头。”于久笑了。

“哎,红婉呐?”中英莫名紧张起来。

“她昨天睡你旁边房间。王老爷让两个妈妈服侍她的。队长,真有你们两个的。孤男寡女的喝成这样。”

“你混说什么呐。”中英朝隔壁探探脑袋。

“别瞅了。我一起来,红婉姑娘就不见了。一早走了,许是怕家里人着急。一个大姑娘家的,家里能不急?”

中英踢走于久。回房间坐到床上。到处看看又抽抽鼻子。他觉得昨晚自己是和芸儿一起的。他拍拍脑袋!

红婉立在窗子前。酒醒了,醒的清清楚楚。作为一个女人她知道。她昨夜和光宗哥如愿以偿,一早却现身边是中英!她慌乱至极,趁着中英没醒,赶紧收拾干净逃之夭夭。

女人常弱于男子,偶尔也比男子坚强。红婉打扮好自己去了芸儿家。今天是芸儿大喜的日子。光宗和芸儿再也不是以前,同样自己也不是以前的自己了。生命在此狠狠的一刀两断。中英骑上马,来到村口,踟蹰良久。他听到鞭炮声,喇叭声。他旋马爬上高山,看见莲花塘裹在红红的绣球里。他坐了一天,没敢进村,山上的风呼啦啦刮到落日。他转回王家屯阅读兵书。沉浸其中,才找到安静平和,甚至忘记一切。忘记芸儿吧,他叹口气。爱不一定是结婚,结婚不等于爱,这根本就是两码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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