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封印了一个不可名状的怪物,这一事实和作用,被大多数人认同。<p>
张居正听闻,多少有点啼笑皆非,这话说的,若是再有孔府大案,张居正也会赞同陛下杀人,现在陛下没有杀人,只是没有发生需要瓜蔓连坐的大案罢了。<p>
朱翊钧和张居正沟通了一下关于赵老七的安排,应昌看似苦楚,应昌却没有那遍地的蚊虫,也没有那么多的水土不服,赵老七那恐怖的力气,朱翊钧也是啧啧称奇,十五岁,还没讨婆娘,还是少年组,就那把子力气,就十分的强悍了。<p>
“先生知道,太祖高皇帝和成祖文皇帝,在战场上用的什么兵器吗?”朱翊钧忽然开口问道。<p>
张居正认真的想了想,摇头说道:“啊?这个臣还真的不知道。”<p>
朱翊钧十分确信的说道:“一丈二尺、白蜡牛皮杆、尺长枪头、六斤八两的大枪。”<p>
某种意义上,也该朱棣成为大明皇帝,因为朱棣真正遗传了朱元璋的武学,朱棣在战场上如入无人之境,一方面是太子府官军配合的好,一方面也是朱棣真的猛。<p>
连杆重六斤八两的大枪,是真的重,经常做饭的人都知道,一个锅颠一会儿都会很累,这六斤八两的大枪在战场上挥舞,方圆一丈二尺之间,寸草不生。<p>
“朕这六合大枪,也练了有一阵了,耍套路还能耍一耍,但是这上战场还是远远不够。”朱翊钧颇为可惜的说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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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不通武艺。”张居正虽然是军户出身,但是真的不会武艺,他十二岁就成了秀才,之后就一直在努力准刻科举了,和武艺,逐渐渐行渐远,陛下所言,他其实是不明白的。<p>
“冯大伴,抬朕枪来。”朱翊钧决定不白话,直接耍一套。<p>
朱翊钧开始热身,耍这玩意儿,需要一个极大的场地,而且十分的辛苦,不热身,以朱翊钧的体力,一套也耍不下来。<p>
朱翊钧和张居正移步文华殿外,朱翊钧热身结束,抓住了自己的六合大枪,这枪大约有两个半朱翊钧那么高,枪头在午间阳光下熠熠生辉,红缨在秋风之中随意飘荡。<p>
朱翊钧脚一踢,将枪端在了手中,开始演练,他学习的枪法,一共二十四式,功力都在腰上,全靠腰用力,一杆长枪在皇帝手中飞舞着。<p>
张居正不懂武艺,他只知道陛下耍的十分认真,颇有章法,势沉万钧,动若雷霆,正是那戚继光成名绝技,二十四式六合金枪法。<p>
一截二进三拦四缠五拿六直为六合。<p>
朱翊钧半蹲,右脚脚尖点地,左脚踩实,右手翻握枪尾,左手紧邻右手正握,稳稳的拿住了六合大枪,眼睛紧紧的盯着枪尖,而后猛地站直,将手中长枪顺势递出,枪出如龙,长枪如同一条匹练一样,带着呼啸之声,狠狠的扎在面前的木桩之上,木桩应声碎裂四散而出。<p>
张居正呆滞的看着面前这一幕,他因为不通武艺,一直没关注小皇帝习武的进度,这一枪,居然把木桩都碎了,这要是个人,怕是直接对穿了!<p>
他的弟子已经强悍到了这种地步吗!<p>
朱翊钧收枪,站在原地气喘吁吁的把气息喘匀,而后又连续做了几个动作收工,让肌肉完全松弛下来,才回到了月台之上,才摇头说道:“还是不大行。”<p>
“这!还不行吗!”张居正身体微微后倾,十分震惊的说道。<p>
一枪把大腿粗的木桩都戳碎了,陛下居然说还不行。<p>
“李如松用马槊。”朱翊钧十分肯定的说道:“戚帅说唯独把这枪练好了,才能用槊,戚帅年过五十,已经不用马槊,改用枪了。”<p>
戚继光已经过了五十,再强撑着射虎力弓、用马槊,跟年轻人较年富力强的劲儿,不是戚继光的风格,戚继光其实觉得皇帝练到六合大枪就足够了,没必要追求马槊,不是说马槊不厉害,是时代变了,现在火器为王,战场上,一轮齐射,就是这枪法中破箭式练得再好,也破不了呼啸而至的铅子。<p>
火器的出现和不断完善,正在不断的改变着战场的格局。<p>
就像是戚继光不太推崇骑射,戚继光对皇帝练马槊持保留态度。<p>
要强的大明皇帝,硬生生的练了出来,现在大明皇帝的个人武力的追求,已经向着马槊的方向追求,陛下不是天生的将种,武道的天赋,其实非常一般。<p>
但是这件事戚继光也不好多劝,毕竟当初张四维安排王景龙刺王杀驾,陛下独自面对凶逆的无奈,是习武的出发点。<p>
戚继光分析,可能大明皇帝如此勤修武艺,是对自己军事天赋比较弱的一种争强好胜,天赋不行又喜欢玩,为了不造成更加恶劣的危害,只好把对戎事的向往,发泄到这个人勇武之上了。<p>
朱翊钧和张居正聊了许久,而此时的沙阿·买买提,也从四夷馆,换到了会同馆驿,大明对于赐予五章冕服的藩国,待遇比较高,都是住在会同馆驿,而没有赐下五章冕服的番国,则是一律住在四夷馆,以夷狄待之。<p>
沙阿·买买提,从四夷馆搬到了会同馆驿是特例,谁让人家加钱提船?这可是一艘加了五万两白银!<p>
“喝茶喝茶,沙阿特使,提了船之后,是打算回蒙兀帝国,还是留在京师为使?”陈学会满脸笑容,对于送银子的大客户,陈学会这个鸿胪寺卿,从不吝啬笑容。<p>
沙阿环视了一圈,颇有感触的说道:“我在遥远的叶尔羌汗国出发的时候,就知道一路上要面对怎么样的困难,风沙、泥沼、马匪、贪婪的人心和要命的疾病,我这一路走来不易,在甘肃的时候,若非惠民医倌的医生,救我一命,我怕是走不到这里,这里如此的繁华,让人不愿离去。”<p>
“但我要回去,我的君王需要我回去。”<p>
从出发的时候,就知道这一趟凶多吉少,抵达之后,大明的繁荣超过了沙阿的想象,但是他没有像黎牙实一样,沉醉在这份繁华之中,他需要回到蒙兀帝国,即便是知道海上的风险依旧很大。<p>
他的君王需要他。<p>
“忠诚,在任何的地方,都是值得夸赞的德行。”陈学会对沙阿坚决要走,是十分佩服的。<p>
沙阿买买提喝了一口茶,看着陈学会,正襟危坐,颇为严肃的说道:“大明卖船,是件好事。”<p>
“我曾经从杂报上,看到过马六甲的王子来到大明求援,当时大明无力干涉,只能下了圣旨,责令红毛番归还领土,你我都知道,红毛番并没有归还领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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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要彻底控制万里海塘的话,泰西人绝不会轻易的吐出吃到肚子里的肥肉,大明需要一拳打在他们的腹部,逼迫他们吐出来。”<p>
“现在大明和蒙兀不是敌人,蒙兀抵御泰西海寇的侵扰,有利于大明在万里海塘,大展拳脚。”<p>
“也希望鸿胪寺卿,能把这一事实,告知慷慨、仁慈、至高无上的陛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