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凤本人却浑然不知,一回家,就进了空着的那房间里,煮火锅。
煤炉上,架一口锅子,锅里放上水,放上火锅底料,水开放入肉丸子,青菜,金针菇,还有切成薄片的牛羊肉。
能够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不要太好。
以前在李家的时候,她就是再饿,也只能拿些干巴巴的东西出来吃,饼干、馒头之类,香味不那么重的。
吃的时候,还担心被人发现。
但是现在就不一样,大门一关,屋子就是她的小世界。
她想什么,就吃什么。
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火锅噗噗的冒着热气儿,李金凤看着锅里正在煮的火锅菜,还有那热辣香酥的红油,口水掉了一地。
手里的筷子,几乎快要握不住了,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锅里。
在她头顶上方,悬挂着一支手电筒。
栓手电筒的绳子,是从房梁上悬挂下来的,李金凤自己栓的,她空间里,有人字梯。
那手电筒的光,比这个时候,牵的电灯还要亮,所以李金凤开灯的时候,将门窗都关上了。
怕窗户透光,还遮了布,可谓是准备齐全。
火锅终于好了,李金凤开始自己调蘸料碟,蘸料碟里,倒入麻酱,小米辣,香菜,醋,耗油。
吃上蘸料的菜,李金凤感觉自己瞬间回到了上辈子,那滋味,她根本说不出任何形容的话。
这顿饭,李金凤吃了一个小时,吃的酣畅淋漓。
她唯一的遗憾,便是这顿饭,陆建国不在身边,要是他在,该有多好!
……
这一觉,李金凤因为想到陆建国,李金凤睡的并不安慰。
最开始根本睡不着,她拿出吴教授的小人书,看到半夜,依旧没有睡意。
又打开收音机,将收音机调到最小的声音,在女主持人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下,才勉强有了睡意。
感觉才睡下,屋外就响起了敲门声。
敲门声有些急促,李金凤挣扎了好半天,才从床上爬起来,穿衣扎头发。
头发被她绑成两个马尾,然后编上辫子,顾不得洗漱,李金凤走到客厅尽头,打开房门。
门口站的,是一个陌生女人。
穿着一件黑白格羊毛大衣,一条黑色的灯芯绒裤子,脚上穿的,是一双黑色的皮鞋。
眼前的女人,模样周正,五官精致,加上精心打扮过,倒也应了那一句,明艳照人。
就是眼前这人,看人的目光,不太纯粹!
漂亮是漂亮,不过第一眼,给人的印象,就不太好!
就算如此,李金凤还是礼貌的问了一句,“同志,你找谁?”
在打量完眼前女人的那一刻,李金凤就已经确定,自己不认识她。
“你是陆建国同志的爱人吧?我是她同事,我叫田素珍,今儿是来给陆建国同志拜年的!”
田素珍说着,将手上提着的麦乳精,还有一些副食品,往李金凤面前一递。
李金凤在田素珍自报姓名的时候,便想起她是谁了。
第914章陆建国的同事2(30更)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去年好像因为她,小姑陆明芳偷偷用陆建国名义给她发了电报,还在她面前,宣扬了一下田素珍的事迹。
很好,看来绿茶裱,亲自上门了。
李金凤正愁没事儿可做,正好她来教教,觊觎别人男人的女人,如何做人!
“真不巧,我爱人已经去单位上班了。田同志,你和我爱人不是一个单位的吗?你不知道他去上班的事儿?”
“我……”
田素珍当然知道。
可她要是不这么说,能找什么理由,来见李金凤这个乡下女人。
早在李金凤打量田素珍的时候,她也在打量李金凤。
李金凤的脸,没得说,就算没洗脸,没涂任何东西,那也和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细滑白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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