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州汉军的战况十分激烈。
而刘俊带着典韦、张辽为首的匈奴骑兵已经踏上了广阔的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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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将郭嘉和黄忠留在雁门关镇守,主要是为了保证自己有后路。刘俊是胆大包天,也却并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郭嘉和黄忠的配合,绝对可以保证雁门关的安全,随时接应刘俊。
典韦和张辽现在看刘俊如同神人一般。他们之前还觉得刘俊带上匈奴人是为了减少汉军骑兵的伤亡,把匈奴人当成炮灰。可真正踏上草原之后,典韦和张辽就发现相对于汉军骑兵,匈奴骑兵更加适合远距离攻击。
匈奴人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长途奔袭对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且他们在补给上有着自己的一套方法。典韦和张辽居然看到了匈奴人不用烧火就能够喝到热乎乎的马奶酒。
匈奴人把装满马奶酒的皮袋绑在马腿之间,通过摩擦产生的热量来加热。而且匈奴人吃饭也非常的简单,随身带着一袋子肉干,哪怕是在奔驰之中也可以吃饱肚子。
对此,典韦和张辽简直是开了眼。怪不得在高祖时期,匈奴能够压着大汉打。有如此便利的方法,匈奴人真的是来去如风。
刘俊自然是知道匈奴人有这样的办法,所以他要给典韦、张辽多学习一些东西。当然了,刘俊更重要的目的就是避免汉军骑兵的死伤。大汉培养一个骑兵,所需的钱粮,可以比得上二十个步兵了。在大汉军队之中,骑兵都是精锐且金贵的。
拿大汉骑兵来冒险,刘俊觉得这买卖不划算。而匈奴骑兵却是不用花一分钱就征用来的,他用起来自然是放心的。
“回禀大将军!前方三里有一个小部落,约莫数百人!”已经成为刘俊专属狗腿子的噶路查带着自己的发现来到了刘俊的面前。
刘俊摊开地图,看了看鲜卑王庭的位置,然后对噶路查问道:“距离鲜卑王庭还有多远?”
噶路查马上回答道:“差不多还有一百五十里。属下以为期间肯定遇到大大小小的部落。”
刘俊收起地图,然后一伸手。
典韦马上就将刘俊的大戟霸恭敬地递了过来。
“什么部落?那只是我们的猎物!”刘俊看着不远处的部落,也不知道是不是鲜卑人,他残忍地说道:“咱们也需要补给了!把那个部落全杀了!一个不留!”
“一个不留?!”张辽没想到刘俊这么残忍,那个部落里面可还是有小孩子的。
刘俊听到了张辽的声音,冷声说道:“张文远!记住一点!鲜卑人在屠杀咱们大汉子民的时候,连小孩子都没有放过。留下他们的孩子,等他们长大之后来杀我们大汉的子民?!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本将现在就是要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包围他们!杀!”
刘俊不管张辽怎么想,率先杀过去。
典韦带着五千匈奴骑兵立刻跟上刘俊的步伐。张辽本来还有点犹豫的眼神变得坚定起来,一拍战马快速来到了刘俊的身边。
刘俊看着张辽那张坚毅的眼神,微微点头,然后下令将五千匈奴骑兵分为三部,他要将这个鲜卑部落包围起来。
五千骑兵的声势浩大,鲜卑部落的哨兵当场就发现了不对劲,立刻吹响了号角。
部落中的男人们还以为是草原的马贼前来劫掠,纷纷拿起了弯刀,骑上了战马,准备战斗。
可当他们看到如同黑云一般的军队之后,鲜卑男人们都颤抖了起来。这不是马贼,而是数之不尽的军队。一些上了年纪的鲜卑男人认出了这支军队的装扮是匈奴人!
“匈奴人!是匈奴人!”鲜卑人纷纷喊了起来。
“杀!”刘俊一马当先杀进了部落之中。
很快,这个鲜卑部落就没有一个活着的生命。如同刘俊的命令一样,一个不留!鲜血染红了草原!
“带上补给!其余的全部烧掉!”刘俊冷酷地下令。
匈奴骑兵马上照办。能够带走的比如战马,食物。至于牛羊,匈奴人全部按照刘俊的吩咐去做,全部杀掉,然后点了一把火。
一股浓烟随即在草原上燃起。
“走!杀敌!”刘俊大喝一声,带着匈奴骑兵开始往着鲜卑王庭方向进发。
一场巨大的屠杀在草原上演了。
但凡被刘俊遇到的鲜卑部落,只要是规模不大,刘俊就是坚持一个原则,全部杀光!由于大部分的精壮兵力被和连带走,导致草原上的小部落,可战之兵并不多。加之和连采用壮本弱支的策略,使得王庭周围并没有太大的部落。这就给了刘俊可乘之机。
匈奴骑兵都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鲜卑人了。甚至他们的弯刀都因为杀的人太多而崩坏了。现在匈奴人手中弯刀都是从鲜卑人手中抢过来的,胯下战马都是鲜卑人那里夺过来的。现在的刘俊大部队已经是一人三马了。
杀到最后,除了刘俊、典韦之外,包括张辽在内,全部都麻木了。
遇到鲜卑的部落,二话不说就直接扑上去一阵屠杀。由于刘俊秉持着全部杀光的原则,以至于他们的行踪并没有被鲜卑人发现。
哪怕是侥幸在刘俊包围之前逃跑,也不敢再次回头。而刘俊拿着大戟霸残暴屠杀鲜卑人的场面也被存活的鲜卑人记在心中,成为他们一辈子的噩梦。
从这次起,草原上就流传着一个故事。一个拿着大戟的恶魔,只要有他的存在,就会死亡和毁灭。而草原也把刘俊称之为草原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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