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道:“现在怀疑你涉嫌要挟旗下女员工去诬陷中海银行总裁高泽江,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这一次,倒是没有手铐。
也就是说,我只是被带过去协助调查而已。
我心下稍安。
由始至终,我都明白一件事情。
没做过,就是没做过。
所以,我一口咬定,我是一个合法公民,也没有要挟过任何人。
警官给我播放了一段录音,正是我和林芳芳的通话录音。
警方告诉我。
我不停的暗示林芳芳去告高泽江侵犯了她。
这明显属于诱导她人进行犯罪。
我否认了这种说法。
没做过就是没做过。
这些日子对法律层面的东西一直在深耕。
我知道疑罪从无的原则。
而且,我自认为自己和林芳芳的谈话,滴水不漏。
因为担心被她录音,所以我说出去的每一个字,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而且,这中间还有一个很大的漏洞。
那就是我俩谈话的录音中,林芳芳三番五次承认自己是因为贪恋高泽江的风趣幽默,才会去和高泽江幽会。
所以,这段录音无法证明我是在胁迫林芳芳去陪高泽江,反而证明了林芳芳是自愿去找高泽江的。
那么问题来了!
为什么要抓我进来?
这特么的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
不对劲,很不对劲!
到底是怎么回事?
高泽江给我打来的那个电话又是什么意思?
明明我不会有事,他却说我会牢底坐穿?
难道只是单纯的混淆视听?
冷静,冷静,深呼吸,深呼吸。
尝试自己最擅长的领域。
逆向思维。
林芳芳咬住我,会造成什么后果?
无非是我被抓进来。
但因为我是无辜的,我很快就会无罪释放。
那么问题来了,我进来了,到底对什么会有影响?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很可怕的可能性!
好一个阴毒的高泽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