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密嫔完全没有必要多此一举。
就冲老十八的面子,玉柱也不可能故意折腾,密嫔身边的太监、宫女和嬷嬷们。
“请嫔母且放宽心,臣儿一定秉公查办。”
当着董殿邦的面,玉柱表态秉公查办,就意味着,不会株连无辜。
场面敷衍住了之后,玉柱起身再次行礼,然后吩咐侍卫们,把密嫔身边的下人,都带走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谁叫密嫔和宣妃同住一殿呢?
照宫里的规矩,太监、宫女和嬷嬷们,都不算人。只要和中毒桉,稍微沾点边,就可以抓来拷问了。
拷问的过程中,如果被冤枉打死了,怎么办?
唉,死了白死,径直拖去公主坟。
人权?嘿嘿,在大清朝,肯定是不存在的。
玉柱转头去拜见勤嫔的路上,老十六急急忙忙的赶来了。
和彻底边缘化的老十三不同,密嫔所出的老十六,虽然也一直无爵,却兼任了内务府总管的要职。
老十六,生于康熙三十四年,比玉柱小五岁。
刚一见面,老十六就抱拳拱手,异常恭敬的说:“拜见柱兄。”
玉柱一边抱拳拱手还礼,一边客气的说:“十六弟,你太过多礼了。”
“若有用得着小弟的地方,请柱兄直管吩咐。”老十六的主动请缨,其实是担心受了中毒桉的牵连,想戴罪立功。
道理其实是明摆着的,老十六和董殿邦一起当值的时候,宣妃居然中了毒。
无论老十六和董殿邦,有多少借口,最终追责的时候,他们都不可能完全无责。
内务府总管们,有责无责,除了老皇帝本人之外,玉柱的态度也可以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没办法,哪怕老十六是老皇帝的亲儿子,现在也要看玉柱的脸色行事。
谁叫玉柱是领班内务府总管大臣呢?
若问,玉柱也有责任?
嗨,谁不知道,玉柱的兼职太多了,怎么可能面面俱到呢?
老十六和董殿邦,都是专职的内务府总管。宫里出了大事,他们又正当值,责无旁贷啊!
当然了,关键还是要看老皇帝的态度。
这么说吧,老皇帝若想借机收拾了玉柱,又怎么可能派他来主持查办呢?
老十六既然来了,玉柱也懒得赶他走了,索性由他跟着一起办差。
拜见勤嫔的时候,老十六很乖觉的退后半步,由玉柱领衔行礼。
“臣儿玉柱,请勤嫔妈妈安。”
“臣儿胤禄,请勤嫔娘娘安。”
称呼不同,亲疏自见!
因隆科多和老十七的郭罗玛法陈希阂,早年都是三等侍卫,而且相交甚密。
所以,玉柱和勤嫔的关系,相对比较亲近。
但是,老十六就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