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光幽幽,一颗颗夜明珠镶嵌在墙壁上。
客栈之中,虽然已入深夜,但是辛阳的客房里,亮如白昼。
手中的黄金锏散发着古朴的光泽,霞光内敛,外表上看不出丝毫的光彩,极为朴实无华。
这可是一件好宝贝。
即使是辛阳,也感觉到了黄金锏中蕴含的奇异力量,强大而玄妙。
不久之前他在决斗场上与人对战,每一次当对手拿出手中兵刃之时,黄金锏都会不由自主的发出清颤,跃跃欲试。
在此之前,秦岭城主就曾与他说过。
这把剑是龙脉酝酿许久的千古神物,能克制天下兵器。
辛阳摆了摆手中黄金锏,窗外的天空黑漆漆的,没有一丝亮光。天穹上乌云密布,看不见一丝的星月光彩。
“也不知还要多久才能进仙宫!”
辛阳此刻有些迫不及待,闯入天界已经过了整整一年。
那个心中的俏人儿,恐怕已经久等了吧。
“紫岚,再等我会,我马上就回来接你回家了!”
在隔壁的客房里。
卫玲卿静静的盘坐在软榻上,闭目修行。
她被心魔夺舍,尽管自身并没有察觉。
然而身体的根骨资质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修行起来一日千里,仅仅过了数日,就将元婴境的修为稳定了下去。
“砰!”
有人轻指叩门。
卫玲卿有些诧异,她在踏天城里无亲无故,一直以来都跟随在辛阳身边。
而按新娘的心思,绝不可能在夜晚来找她的。
“谁?”
她喝问道
“小的是客栈里的小二,方才有几位公子送来信件,托我转交给您!”
“信件?”
卫玲卿感觉有点奇怪,她打开房门,从小二手中取过了那几封信件。
信封样式极为华美,一看便价格不菲,其上有淡淡的幽香气息。
卫玲卿打开了那些信,然而信中的内容却让她登时愣住。
字迹清秀华美,或而笔走龙蛇,昂扬大气。
信中的内容却极为缠。绵,很是肉麻,通篇都是在向卫玲卿表白。
爱慕者,昔日在大荒里也曾遇见过。
可卫玲卿万万没想到,如今到了踏天城,竟然还能吸引来追求之人。
她跟随在辛阳身边久了,慢慢习惯了自己成为附庸。
却忘了一个元婴境界的女修士,本就是世间不多见的天才。
更何况她的容颜也极为出色,在大荒之时就被誉为一城明珠。在踏天城短短的时间里,已经有仙子之名流传。
卫玲卿有些怨怼的看了一眼隔壁。
世间人皆知道怜香惜玉,可是偏偏有一根笨木头,死活痴情那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女人,不肯看自己一眼。
但最可怜的,还是自己,不知怎的,这一颗芳心,怎就错付给了这样的人。
她的心中隐隐有心魔之影渐生
凭什么?凭什么那个女人能得到这一切?我才是陪辛阳一路走过来的人,从大荒到蓬盎,从不周城到踏天城!
不知何时,卫玲卿的身上开始散发出一股莫名的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