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营田,多是由转运使副兼制置营田事,知州、通判、知县具体负责,很少专门设衙门。此次是裁撤的拉纤厢军过多,专设一衙门,规模有些不清楚。最开始杜中宵初来,仅设一主簿,后来发现实在忙不过来,杜中宵请又专设一主管公事,资序与知县、通判相当。
对于苏颂来说,与其换一个地方做知县,还不如到杜中宵手下。两人同年,又互相熟识,公务相对从容。而且营田务这种衙门,事务相对单一,不似地方诸事纷杂。再者他精于巧思,这几年在永城县,在杜中宵设的一些场务上面有新的想法,也想跟杜中宵交流。
此时两人官位已经相差很远,杜中宵已经是中级官员,天下比他地位高的,包括文武官员不过一两千人而人。苏颂还是最基层小官,仕途刚刚起步。
不过两人资序相差不多,杜中宵只是多了一任知军,走快一两步。
官、职、差遣是三个系统。官是地位,代表了俸禄和待遇。职是前途,也有一些优待。差遣则是实任的职事,具体从事的工作。官以酬功,官高代表你做的事情多,立下的功劳多,俸禄优厚地位高。职代表着官员的前途,你在官场上的哪个车道。带馆职说明是在官场上的快车道,比普通官员升得快,更容易得到好差遣。当然馆职还分几个小系统,快车道中还有高速道,比如有的馆职是要试制诰的,就是词臣的备选,杜中宵还到不了那条高速道上。
差遣与官、职不同,有自己的升迁系统。因为磨勘制,形成了固定的资序,官员要依序而升。名次一般的进士,如果没有大的机缘,选人三任十年,才能升到京官。两任知县升通判,两任通判升知州,又是十余年。两任提刑或者同资序的官位,才升到转运使。至此,人生已过大半。如果稍有蹉跎,六七十岁才升到转运使,那大半一生就如此了。升到转运使后,才能进入中枢,资序不那么重要了。
差遣系统中有个例外,便是台谏词臣。一旦做了谏官,便就可以不依这固定的资序升迁,而从御史词臣的道路,做知制诰、翰林学士,迅速进入中枢。沿着这条道路的,有的甚至没有做过知州知县这种地方亲民官,数年之间而至显位,比如钱明逸。前几年才有明确诏旨,必须要有一任亲民官。
所以皇帝看中了哪个人,欲要快速提拔,一般都是先放到谏院,而后知制诰。知制诰官位不高,但一旦做上,升官就打破了常规限制,数年之间可到宰辅。
杜中宵是知道自己做不了台谏词臣的官,明知道那条高速道,却没有好车技敢上去,只好辛辛苦苦做地方官。这几年连立大功,朝堂也有重臣赏识,也不过放出来做个运判,还要带个权字,便是资序不够。
来唐州之前,皇帝和宰相都有让杜中宵以文武的意思,杜中宵也曾心动过,便是因为那也是绕过资序的一条道路。除了管军大将这种武臣极任,军中相对资序不那么看重,有功升官要快得多。
说到底,立了功劳,朝廷酬奖的是官职,而不是差遣。官再升得快,也只能一步一步向上爬。
便如现在,杜中宵的官阶比苏颂已经高了十几阶,但只多不足两任的资序。苏颂做通判带权字,杜中宵做知州一样要带个权字,两人刚好是上下级。
放下公文,杜中宵对崔主簿道:“这位苏颂是我同年,做事极有章法,若他到来,我们便就轻松得多了。现在衙门草创,诸事纷杂,实在是缺做事的官员。”
主簿是衙门中小官,地位相当于县令或者录事参军,还是选人,与杜中宵相距甚远,也比苏颂的主管公事低得多,是具体的做事人员。现在的营田务衙门,只有杜中宵一个主官,崔主簿一个基层小官,缺中层官员。如果拟议中的裁撤纤夫陆续到来,还要添加更多的官员。如若不然,就只能从地方借人了。
地方官中的通判、知县,由于属于朝廷的外派官员,经常被转运使委任到本路的其他州县,做临时工作。不过前一段时间,张方平在陕西路的时候,发现不少知县被派到外地,很长时间不回本县视事,最近朝廷查得严,杜中宵想用转运司的名义借人都做不到。
本来杜中宵可以借唐州的官员,偏偏现在唐州通判空缺,无人可用,所以才如此狼狈。知州是杜中宵用不动的,别说是转运判官,转运使也不可以委派知州做其他的事。
第43章兄弟之争
权二郎抹了把汗,对前面的杨大郎道:“哥哥,既是发现了矿脉,何不就近报方城官府?非要多跑几十里路,去报营田务的衙门,累死个人!”
杨大郎头也不回:“兄弟,此事非同小可,是我们多日心血,还是不要报怨了。县衙门里的人如何信得?我们报上去,他们信了好说,不信我们又有什么办法?更不要说欺上瞒下,冒领了我们的功劳去。”
权二郎道:“方城县信不得,难道营田务衙门就信得?还不一样是一群狗官坐在里面!”
杨二郎道:“如何一样?榜文是营田务发出来,他们最急此事。”
在山里许多日子,好不容易找到多处矿苗,确认了矿脉,又要奔波一两百里,权二郎觉得辛苦,一路抱怨不断。好在他说归说,还是老实一直随在杨大郎身后。他再混,也知道领赏钱要紧。
青台镇北边是罗渠镇,一样临堵水,交通便利。再向堵水上游走,便是汉唐修的旧陂,沿河分布着一大串水塘。由于灌溉便利,这里的人口比青台镇还要稍稠密些。
镇里有一个员外,家里有几顷地,在镇上开着一处客栈,家境极是殷实。主人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女双全。他的妻子前些年去世,又续娶了一个年轻的妇人,却是嫁过人的,带了一儿一女过来。
带过来的儿子本名齐锋,来了这员外家,随了员外的姓,改名罗锋。进了新家,两个哥哥却容不下他,时常欺压。大哥尚且好些,表面过得去,二哥却十分不好,动辄打骂。
这一日罗锋在野外捡了一只小八哥,极是伶俐,带回家养着。二哥看见眼馋,要抢打的,两人厮打起来。若在平时,罗锋知道自己人在屋檐下,都让着哥哥,不敢认真去争。此次中意那八哥,死活不敢相让,下手重了些,打破了二哥的头,被告到了大哥那里。
大哥把罗锋叫到面前,看着他,道:“爹爹这些日子到方城做事,临行前,把家事交到我手里。让兄弟和睦,不得生事,免得被乡邻笑话。我每日里教导你们,你因何不听,打破了二弟的头?”
大哥虽然一样不待见自己,却只是冷言冷语,从来没有翻过脸,罗锋并不怎么怕他。梗起脖子抗声道:“我捡只八哥,自己养着,二哥非要夺了去,我如何肯让!”
大哥冷冰冰地道:“自己兄弟,为了一只鸟儿,打破了头壳,你还不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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