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那个年代(九十年代以前)如果新娘子婚前有过性行为,那是很没有面子的一件事情。
她们自己心里是有愧疚的!
说句不好听的话,怕是九十年代以前的二婚新娘子都比两千年以后初婚的新娘子要纯洁的多。
以前大漂亮有句话说的是,想要找处女,怕是要去幼儿园了。
虽然这话说的有些绝对,但是也代表了一种现象。
你们可以说我们那个年代的人保守了,封建了,但是请你看看那个年代的离婚率。
如果一个村里有一对夫妻闹离婚,附近三里五村都会当做新鲜事来传的。
为什么呀,还不是因为责任感。
你娶了,我嫁了,成了一家人,就要为对方负责人。
你没听错,就是责任!
责任大于天!
那个年代。夫妻双方也闹别扭,但是嫌少有提离婚的。
双方的父母大多也不会允许!
可是现在呢,父母在儿女面前没有话语权,结婚一两年,激情过后,只要闹别扭,先想的就是离婚。
心里没有一点负担。没有一点压力,对孩子也没有一点愧疚,完全就是自己爽了就行的态度。
作者看过一次相亲的电视节目。
里面有一个小男孩很优秀,到最后没有牵手成功的理由竟然是女嘉宾们嫌弃他没有谈过恋爱。
一个男人保持了处子之身竟然成了一个可耻的事情!
到底是思想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以前我们国人推崇的东西,渐渐被洋鬼子的一套取代了。
这不就是赤裸裸的文化入侵吗?
说好的知廉耻、兴礼仪呢?
我们那个年代的心情怕是现在的小夫妻再也体验不到了。
互相之间的神秘感,欲说还羞的娇娆,欲拒还迎的期待,心灵碰撞的甜蜜和躯体碰撞的颤抖,那才叫结婚。
那时候的感觉一辈子想起来都会感到无比幸福。
可是现代的结婚呢,双方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就连身上哪里有几根毛发都清清楚楚,哪里还有神秘感!
没有了神秘感,责任感也就跟着大打折扣,你是半斤,我是八两,咱们俩歪嘴子吹灯,谁都别说谁!
所以,穿再白的婚纱也挡不住女人出轨,发再毒的誓言也挡不住男人找情人包小三,干衣服屁事?
扯远了!
拜完天地以后,张祥和吴美玲入了洞房,张祥用秤杆给吴美玲挑开盖头,两个人喝了合苞酒。
然后就双双出来给大家敬酒!
大家觉得很新鲜,怎么新娘子没有待在洞房里呀,这不合规矩呀?
这也是伊宁的主意,喜事新办吗,把人家一个娇滴滴的大姑娘自己舍在屋里干嘛,一块出来热闹热闹不好吗?
人这一辈子结婚也没有个三次两次的,多留下点美好的回忆不好吗?
吴美玲并不反对,凡事都有开头的吗,再说这是皇上说的,既然皇上都说好,那就错不了。
皇上吗,那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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