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一见到我,马上换了一副和蔼可亲的面容和我打招呼:“小林,来吃早餐啊?今天的肠粉味道如何?”说完就看着邹家辉,而邹家辉看了看老爷子之后又看看我,眼里透露出一丝希望。
我知道这眼神的含义。
我故意说:“哎,没变化!想吃差一点味道的老豆肠粉都不行!次次都让我失望,搞得我想去其他早餐店吃都不行!”
老爷子听我这么说,支起拐杖指指我:“你小林啊,就是会说话!”
等他坐在自己的“王座”后,又对我说:“加一份肠粉吧!”然后转过来对邹家辉说,“这份不能收钱!”
我赶紧走过去轻轻拍拍他的手:“老爷子,别客气了!我都吃了两份啦!家辉的出品,我绝对放心,待会儿我们项目的人也会过来吃呢!”
老爷子说:“这么早?现在才几点啊?早起的雀仔,嗯,勤劳!”朝我竖起了大拇指。
我摇摇头:“哪里啊!今天我们公司要回市里去。”
老爷子问:“集体回去?”我点了点头,我不太想说送别的事。
邹家辉在老爷子耳边说了几句,老爷子便说:“哎,有些事是整定的。你们还是不要太过悲伤了。”
我抿着嘴,冲他点点头:“明白。”
正当我不知道该如何继续下去这个场面时,同事们好像是约好了的似的,陆陆续续的现身了,某种默契让大家都穿了深色或是黑色的衣服。我招呼着大家过来吃早餐。duap>萧坚打了个电话,然后对我说:“凡哥,中巴就到。”
我问他:“给司机的红包准备好没有?”毕竟是去殡仪馆而不是去大酒店,给个红包,利利是是。
他说:“准备好了。单数的。”我们这里的白事给出去的红包,是在整数基础上加元,比如说oo元,然后加一张元的。
我又问:“大家的呢?公司统一出。”
他摇摇头:“同事们说这红包要自己出。”
我说:“那记得通知晓蓉,这个月的工资加上这红包的数给回大家。”
邹家辉顿时忙碌起来,两手开始上下翻飞起来,如果同事们没额外的要求,他是完全知道所有人的早餐偏好的。今天大家此刻的心情不会好到哪里去,自然就没有了额外的要求了。“例牌”的声音陆陆续续响起,邹家辉则一边忙碌一边回应。
中巴车来了,萧坚招呼司机过来一通吃早餐,顺便将红包塞给了司机。红包里多少钱我没有兴趣去问,这点小钱,我也不会去签名确认,一切都是萧坚去打点和沟通的。既然我给了大伙儿不同等级的财务权限,自然就不会去关心这些我不用费用去管理的范围。说是事无巨细,但是有些方面是要给自己的搭档们足够的尊重和信任。我对《度与激情》里面被托雷多救出来的女黑客说的话尤其认可,她在第一次和托雷多团队见面的时候就说‘对于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就是两种原因,恐惧或忠诚’。不用说,我们团队具有凝聚力的原因当然是忠诚而不会是恐惧,这种忠诚,不是对我林凡个人的忠诚,而是出于对自己理想的忠诚,如果再俗一点来说,就是对自己利益的忠诚。无论是高尚的忠诚还是通俗的忠诚,我们相互都是建立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的,以前在其他公司里工作时间没有完全做到的充分信任彼此,在这个项目里却体验得淋漓尽致,---金钱、或者工作能力,莫不如此。
去殡仪馆的路上,没有人能够心情好,车里有种奇怪的沉默氛围,换做以往,一定是有人出来打破这种沉默的,但是今天早上,无一例外的保持着这份沉默。
我没有选择坐在车头,而是让给了红包的萧坚坐在车头。他给了红包,司机的心情也不会查到哪里去。如果我坐在车头,想必司机也会有所压抑。坐在车尾最后一位,看着车窗外的一切往后流逝,心情是默然的。
十点多到殡仪馆,那种庄严肃穆的气氛让人感到压抑,这个地方,虽然是我们所有人的终点站,在这里,无论你富贵贫穷、排场大小、健全残缺,最终还是化作一缕完整青烟,飘向自己想要去的地方---生前有愿,必定能达。
好些天没见龙凤哥了,今天的他,没有胡子邋遢的样子,但也不是精神特别好的模样,只能说,从他眼神里能看得出一种坚强穿透出来。
我朝他走过去,牙齿咬得紧紧的,努力抿着嘴,和他来了个拥抱,拍着他的后背许久才说:“兄弟,要保重!”我不能再多说一句比如“因为你还有两个孩子和四个老人”之类的内容,那样只会让大家都瞬间破防。
可是我还是破防了,说了“兄弟,要保重”之后,我的眼泪就如同崩溃的大坝,瞬间汹涌而出,一下就将龙凤哥的白衬衫打湿了。同时,我也感觉到他的眼泪将我的白衬衫打湿了。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闭上眼睛摇着头,使劲的拍着他的后背:“保重!要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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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不出话来,从喉咙里出的悲伤之音让我的眼泪更加汹涌。萧坚走过来,尝试将我和龙凤哥拉开,努力的拉了两次,才将我和龙凤哥拉开。我没敢看龙凤哥那双忧伤的眼睛,只能机械的往前走,走到龙凤哥父母面前,紧紧的握住两老的手,看着他俩老泪纵横,我只能说:“伯父伯母,你们保重身体!”
两人也机械的回应:“谢谢关心。”
我原本以为龙凤哥的父母和岳父母不会出现在这个葬礼上,毕竟国人都有白头人不送黑头人的忌讳,但是今天,在龙凤哥父母之后,却是韦苇的父母木然的站立着。
我握住了韦苇爸爸的手:“伯父,节哀顺变!”韦苇妈妈在一旁,只是点点头,声音小得几乎听见且虚弱:“谢谢你来送韦苇。”
韦苇睡在花丛中,黄菊花白菊花,还有她喜欢的玫瑰,最外面的一圈是芦苇。我记得她曾经说过,既然自己的名字叫韦苇,网名当然就是达摩的一苇渡江了,最喜欢的植物第一是芦苇第二才是玫瑰。以至于龙凤哥和她恋爱后,经常看见他满身芦苇絮的样子回到公司,不用说又是跑到河边的芦苇荡里去摘最好造型的芦苇送给韦苇了。
此刻的韦苇,神色安详,真的就是好像睡着了,安静的睡着了。我好想叫醒她,说你赶快起来啊,你的小宝贝还在等你呢!我多么希望她能回应我们这个要求,再次笑意盈盈的和我们在一起啊!可是,我知道这是绝不可能的,我只能完全的无条件相信,此刻,韦苇已经去了平行世界,和那个世界里的龙凤哥,还有我们,一起过着神仙美眷的生活。
送别韦苇去另一个世界的那一刻,撕心裂肺的不仅仅是龙凤哥和他父母还有岳父母,还有我们。我的心情此刻宕机,不想再想起送韦苇去另一世界的那一扇门轻轻关上后的所有记忆。
今天,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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