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好快,转眼冬天就到了。
我解释不了的时光,让我渐渐读懂了一个男孩子的心。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这绝对是偶然,我看了凌飞的日记。
我只能这样说,他的生命里有过一个女孩。厚厚的日记,简白的文字,就像他简单的行装,他是一个在心里热爱旅行的客人。
因为爱情,他不断地漂泊着,似乎是追寻,又犹如逃避。
来到六一商城工作不知不觉已经三月有余,枯燥和烦闷是生活的主题,也是这样的生活让我们多了几分思考,同时也在思考中完成了我们特有的成长。似乎思考后的人生没有多少变化,一切如眼前的场景。
晚上,我们两个穿行于商城周围,裹着厚厚的棉大衣,手提着警棍,手电筒,哼唱着简单的歌调,无所事事地巡逻着。世界如此清明,怎么会有不通情达理的坏蛋出现呢!而谁愿意做个人人唾弃的坏蛋呢!
夜很深了,六一商城跟义乌商城构成的巷子和街道都已经沉寂了。我们商城的北面是一条小巷子,南面是一条马路,马路对面是一家大酒店。
我们一个班六个人,每次两个人每隔一小时出来绕商城巡逻一次。晚上小偷比较多,不能轻易松懈。我们上班是两班制的,每个礼拜倒一次班,慢慢地就习惯了这样的工作。记得刚来那会儿,我根本就受不了,瞌睡得要死。
凌晨三点钟,又轮到我跟凌飞出来巡逻了,我揉着几乎粘上的眼睛,不情愿地走出值班室,心里怒骂着老钱,觉得他太将自个儿当领导了,总是颐指气使的,神气什么呀,不就个看门的队长么。这么大冷的天,小偷啊,纵火犯啊,抢劫犯啊,强奸犯啊,杀人犯啊,计划犯罪者啊,谁吃饱了撑着跑出来挨冻呢!即使出来也给冻成冰棍儿了。
唉,没办法,胳膊拧不过大腿,我们只好哆嗦着出来,一出门,那股子冷风就只往人骨头缝里钻。我冷得直打颤,嘴唇神经质地跳动,人也清醒了不少。
“我操,这他妈鬼天气!”我说。
凌飞看着我摇摇头笑了。
“我他妈怎么这么命苦呢,老钱算什么东西,你看他那怂样,我看这队长的位置你坐才合适!”我不屑地说。
“你太看得起我了,我当队长?我能管得住你么?”凌飞笑着说。
“你当队长,你说一,我绝不说二。”
“那还是算了,就你这臭脾气!”
“我说真的,我就看不惯老钱那人模狗样的德行!”
“好了,少说几句,都出来混生活的,都不容易。”
“你就是太善良了。”我略感失望地说,“唉,生活,他妈的生活,谁大半夜这么冷还出来讨生活啊,也就你跟我了。”
我感叹着,忽然想到莫里哀笔下那个阿巴贡才会在夜晚出来去后花园看他埋藏的金子还在不在,一般正常的人是不会大晚上放着香艳的老婆和暖乎乎的热床出来的。
听着我一路抱怨的话,凌飞摇摇头不再跟我斗嘴。
我们从北到南巡逻,很长的一段路,还得到各处角落,楼梯口,仓库门口检查,手电筒的强光在黑夜里四处扫射着。
我玩了一会手电筒,便挤到凌飞旁边探问他的爱情。
“你有喜欢的人吗?”我说,装作漫满不在乎的样子。
“有过,不过分手了。”他倒是很坦白。
“因为什么?”我说,对于他的坦白我并不满足。
“我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那你现在还爱她吗?”我说。
“也许爱,也许不爱。”他叹口气说,“也许这根本就不是个问题。”
“爱不爱,难道这个概念很难界定么?”我疑惑。
“你自己去体会呀!”他转过脸看着我说,眼睛散着蓝色的光。
“我不懂,但我相信她离开你是她的损失。”我说。想起他能替我挨那一刀,我觉得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柔软之中暗藏着刚烈。
凌飞笑笑,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