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美国西部,真的是无法无天。
强者生存。
弱肉强食。
优胜劣汰。
丛林法则。
在这里表现的淋漓尽致的。
就他张庸这种,30米外手枪就打不准的。肯定是刚刚出场就挂了。
连名字都不配拥有……
“但是你知道克里奇和巴斯特。”
“听说的。”
“不。你刚才的神情非常诡异。我敢肯定,你一定见过他们两人。”
“怎么可能?”
张庸摇头。扯淡呢。我什么时候见过?
我神情诡异吗?污蔑!我的神情很正常吧。我只是想到了那两部电影里面的场景而已。
“不,你一定去过。”
“没有。”
“你去过。”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我是带着钱财来上海的?”
“猜的。”
“那你猜猜,我带了多少钱财来上海?”
“不知道。”
张庸摇头。懒得去猜。
伤脑筋。又猜不到。何必白白浪费脑细胞。
唔,感觉废话有点多了。
浪费时间了。
还是动刑吧!
先打个半死,然后再交给fbi……
对了。fbi的悬赏是都少来着?
“组长,他要死了。”
“死不了的。”
张庸懒洋洋的回答。头也不回。
劳伦斯有伤在身。情况很不乐观。随时会死。但是,他装作不知道。
路是你自己选的。
想要活命,就得将钱财交出来。
如果不舍得,那就慢慢熬着吧。
他不着急的。
“其实,我没有带着钱来上海。钱还在那边。”终于,劳伦斯说话了。
遇到张庸这样的死要钱的,他也是够够的了。
残酷的现实告诉他,如果自己今天不掏钱,肯定会挂掉的。
何必呢?
生命比钱重要,他很清楚。
如果人没有了,还留着钱做什么?最终也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我要钱。”张庸吐出三个字。
意思明确。
必须给钱。
我不管你的钱在哪里。但是,必须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