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栓动步枪真的很落后。
除了安装瞄准镜之外,它一无是处。完全被汤姆森冲锋枪打败。
除非是加兰德半自动……
目标出现。
“嗒嗒嗒……”
“嗒嗒嗒……”
汤姆森立刻开火。
目标悍匪立刻中枪倒下。浑身弹孔。
其他两个悍匪迅速遁走。
张庸也没追。
他现在采取的是逮着一个杀一个的方针。
不求多,但求稳妥。
摸尸。
武器什么的,不要。交给其他人。
摸到一根大黄鱼。
嘿,看来,这个惯匪又要更加高级一点。有一根大金条。
孙鼎元也是厉害了。居然将手下的层级分得那么森严。拥有大金条的,应该是骨干心腹了。
那么,问题来了。孙鼎元在哪里?往哪个方向跑了?
继续摸尸。
摸到一些零零散散的银票。
失望。
难道只给金条,不给银票?
好像才一张?
拿出来。失望的扫了一眼。然后立刻精神了。
没错,银票的确是一张。但是面值很大。足足1500银元。还是花旗银行的。
一张大银票……
一条大黄鱼……
这个家伙,绝对是骨干中的骨干啊!
糟糕……
难道说,刚才后面那两个悍匪中,可能有一个就是孙鼎元?
完蛋……
白白错过了。
眼看煮熟的鸭子飞掉了。
就差一点点啊!
悻悻的将银票和金条都吞没。
然后叫老白和杨志上来认人。
“是豹三。”
终于,他们认出了悍匪的身份。
根据警署内部的资料,这个豹三,确实是一等一的悍匪。
曾经杀人无数,流窜多年。警署始终没有抓到。原来是躲到孙鼎元的身边去了。摇身一变,进了军营。
“他很厉害嘛?”
“百步穿杨。草上飞。”
“哦……”
张庸点点头。
不错。真厉害。半个燕双鹰啊。
幸好,自己有的是汤姆森。你枪法再好,也架不住汤姆森扫射。
速度再快,也快不过子弹。
但是,豹三的出现,也侧面证明,后面两个悍匪可能是大鱼。孙鼎元可能就在其中。可惜,被他们跑掉了。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