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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第2页)

道理金满堂也懂,他手里摩挲着一直羊脂玉手镯:“要不我们买玉器,我看这里的玉器价格也很不错。”

“之前新闻上不是还说了,港城那边有一直翡翠手镯买了两千多万吗。”

金家人穿越到现代的时候,除了金首饰外,还带了一些玉器。

其中最多的是玉佩,其次就是女眷们的玉镯了。

延国不喜欢翡翠,大家追捧的是细如凝脂的羊脂玉手镯。

不说金冉冉和严菀,就是冉锦和自己,就有好几对品质还算上佳的手镯。

现在她整天在灶台后忙活着,也没有佩戴这些手镯的机会。

毕竟这东西娇贵,稍微磕碰重一点,都会磕碎掉。

原本冉锦和还想让丈夫拿一两对玉镯去问问价,现在她倒是不这么想了。

“我们把我这只手镯卖了吧,听小闻的母亲说,光是这手镯上的这颗蓝宝石,就能卖个几百万了。”

要是这手镯上的蓝宝石能够卖出高价,他们也就不用为买房款发愁了。

关于蓝宝石的价格,金满堂之前就已经听说过了。

老实说,金满堂之前不是没有想过,但是这只手镯也是冉锦和的心头好,在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他还是想把妻子喜欢的首饰留下来。

冉锦和一眼就看穿了丈夫心里的想法,她摆了摆手道:“这只手镯我也带了好几年了,早就戴腻了。”

“难得这里蓝宝石价格高,我们赶紧买了,拿着钱去把房子买了,要是还有剩的,就把剩下的钱拿给我去买新的首饰。”

怕金满堂不相信,冉锦和又补充道:“今天在商场的时候你又不是没有看到,这里的首饰也很不错,金的又不怕磕碰,是最适合我现在戴不过了。”

见妻子神色不似作伪,金满堂总算是下定了决心:“那行,回头我去问问价,就算买了房没剩下钱,等几天包子铺的分红到了,我马上就带你去买金手镯。”

冉锦和不以为然地挑了挑眼皮:“得了,到时候你直接把钱给我就行,你也怪忙的,买只手镯而已,哪用得着你带。”

金满堂闻言讪讪地摸了摸鼻尖:“这还用得着我给?家里的钱不是一直是你管着的,你想花就花呗。”

金满堂这话一出,本来还挺开心的冉锦和当即翻了一个白眼。

家里的钱确实是她管着没错,不过她就是一个管家婆罢了。

之前金满堂想办酒厂,为了攒钱,后来又小闻投资酒厂后,他又想买房子了。

家里那点存款哪里够做这么多事情的,冉锦和平常管帐,那还不是精打细算着,不敢乱花一分钱。

在那种情况下,冉锦和哪里还会舍得花钱给自己添置首饰?

卖手镯的事情,金满堂他们并没有瞒着家里人。

听说冉锦和的蓝宝石手镯或许能卖到上百万的高价,严菀当即回房间把自己那一对祖母绿手镯也拿了出来。

“把我这一对手镯也卖掉,我们买一套大房子,房子大一点,住着也能舒服一点。”

作为一个老年人,严菀别的都可以不在乎,唯一想要的,就是能够住得稍微宽敞一点。

之前在延国的时候,她和老头子能单独住一个院子。

到了现代后,金家人一直都是住得紧巴巴的。

哪怕现在严菀他们住的已经是出租房的主卧了,但是十来个平方的房间,对于住惯了大房子的她来说,还是逼仄了一点。

至于首饰不首饰的,严菀也不就不那么在意了。

其实之前严菀也不是没有想过,这对手镯她很喜欢,或许以后等孙媳妇进门后,可以留给她。

不过现在她的宝贝金孙还在阳台上住着呢,眼下只能先顾金明轩,至于那连影子都看不到的孙媳妇,只能暂时先不想了。

金满堂看着面前的手镯,犹豫了几秒,还是伸手接了。

“我先去问问价,再看需不需要卖吧。”

此时此刻,金满堂心里无比庆幸女儿上班去了。

不然依照金冉冉的性子,看着为了买房,母亲和祖母都要把自己喜欢的首饰拿出来变卖了,那她肯定也会把自己那对镶嵌着粉宝石的发钗拿出来。

金冉冉的首饰本来就没有也和冉锦和多,就她那个身体情况,金满堂他们还是希望她能多留点东西傍身的。

肩负着售卖手镯的使命,金满堂打算等会儿和邹捷去看过厂房后,就去找当铺问价。

说起酒厂的厂房,也是一件让金满堂很意外的事情。

原本金满堂想替闻启舟省点钱,所以他之前看的都是小厂房。

最后闻启舟觉得不行,把寻找厂房的事情交给了邹捷。

偏偏好的厂房少,面积和位置都能满足闻启舟要求的,租金又不低。

在金满堂以为可能会因为寻找厂房而错过今年酿葡萄酒的机会时,闻启舟大手一挥,直接买下了一座厂房。

天知道听到邹捷说闻启舟买了一座厂房的时候,金满堂差点惊掉了下巴。

按照闻启舟的说法,是既然反正要用,还不如自己买一个,五环外正在开发,现在入手,酒厂用上十几二十年,现在买厂房投入的资金也能回本,之后剩下的都是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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