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自石头事件之后,第一次仔细打量莫歇。
拥有黑色头,浅褐色双眼的少年,明明比他年长五岁,体格差别却并不明显。
原本单薄的身形,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变得更加匀称结实。
他的握枪的姿势不算标准,但看着很顺眼。
双脚自然分开站立,身姿挺拔。手臂稳稳抬起,没有丝毫抖动。
而他的眼神也确实如他所说,纯粹且认真,仿佛除了眼前的对手,再也感觉不到其他事物一样。
阿瑟斯正手握住两米长的传统骑枪,沉声道:“开始吧。”
让我好好见识一下,你身上到底有什么吸引他们的地方。
骑枪冲出,瞬间尘沙飞扬。
莫歇站在原地,微微侧身躲过。粗壮的枪身擦着他的梢疾突而过,留下浓重的古木和铁锈味。
是的,这才是经典骑枪的规格。
从最初几乎与步战长矛无异,到成为特制马战的武器,骑枪出现了易于骑士控制及掌握平衡的设计,材质更加坚硬,长度可达六米。
阿瑟斯选择的这柄长枪看起来年岁已久,木质枪身上满是斑驳的痕迹,枪尖已经变形,随着迅猛的动作掉落铁屑。
“阿瑟斯少爷是怎么做到的?骑枪那么重,他的动作却很灵活。”
“难道那柄骑枪已经被虫子蛀空了?”
“有没有一种可能,阿瑟斯少爷是天生神力……”
阿瑟斯再次起猛烈的攻势。
他先用骑枪尾部的木锥弹开莫歇的长枪,然后脚步后撤,上身一扭,骑枪就像炮弹一样,直直向莫歇的胸膛冲去。
这次莫歇没有闪躲,而是精神力高度集中,找准时机将长枪一甩,击中骑枪致其减的一瞬间,一手抓握住骑枪,另一只手臂抬起然后把它夹在腋下。
看到这个举动,阿瑟斯瞬间收力,瞪着眼睛朝莫歇叫道:“你疯了?!”
同时练武场边也传来倒吸一口气的声音,围观的人们不可置信地看着这个场面,尤其是奥格医生,胖墩墩的身体上下抖动,像时刻准备好去施救一样。
阿瑟斯皱紧眉头,觉得让莫歇当陪练是个错误的决定。
就算骑枪再怎么破旧,也是一个以威力巨大着称的大型武器。在没有护甲和其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贸然控制住骑枪,轻则体表擦伤,重则内脏破损。
以这家伙的体质,怎么可能毫无伤?
哪知莫歇微微一笑,语气轻松道:“没事,别担心。”
“怎么可能没事?”阿瑟斯顿了顿,神情古怪地说,“我才没有担心你!”
这家伙在说什么肉麻的话啊?他想。
无防护夹枪,这个危险的动作只保持了短短几秒,莫歇缓缓收敛起笑意,脚下猛地力,长枪顺着骑枪枪身摩擦前移。
只听一阵刺耳的声响过后,两枪猛地相抵,距离之近,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
“骑枪只能是骑枪吗?”莫歇轻声问。
阿瑟斯微微抬头,看着他眼中倒映的自己。
不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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