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知道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金发少年从小到大,都有着一种根深蒂固的道德观和是非观,明明年龄很小,可思想却已经定型,总是这样不对,那样不对,我们不该这么做,不该那么做……
——如果他下不了手,那就我来好了。
斯蒂文无所谓地想着:“我才不在乎那些陌生人呢。”
不过此时,乔恩也没考虑这些。
他并非没想过这些为难之处,可他坚持认为,一切都会有办法。之所以目前没有比‘杀人’更好的办法,只是因为大家掌握的信息还不够。
国与国之间怎么可能会没有矛盾,挑拨离间,难道非得用什么下三滥暗杀吗?
所以,他压根没为这事发愁,反而兴致勃勃地询问毛驴小队的成员们:“你们觉得,我们应该装扮成什么人去阿瓦罗尼亚,才不容易被发现呢?商人?游学的学生?结伴旅游的朋友?”
“后两者听起来非常不靠谱。”
渔雕直接否决地说:“结伴旅游的朋友?队长,你认真的吗?这年头会有这么多人,闲着没事出门旅游吗?这得家里多有钱有闲啊!而且,你看,我们这些人……好吧,除了你以外,谁看起来像是这类人?”
老龟也无奈开口:“游学的学生,你看看我,这年龄也太大了吧?等等,别说老师,我就认识少数几个字,稍不小心就会露馅的。”
“可是,商人也不行吧!”
兔子苦着脸地看了看左右,尤其目光的重点停在乔恩、斯蒂文、还有巨象和利爪身上:“你看,他们那点儿像是做买卖的商人?利爪勉强还像是个跟着学习的,斯蒂文和巨象看着就像是搞强买强卖的,至于队长……说实话,比起商人,你倒是更像个商品……”
下一秒,他就被‘商品’用力敲了脑袋。
更可恨的是,斯蒂文还要冒出来质问:“兔子,你对小乔有什么意见吗?”
——我敢有意见吗?
——你看不到他在打我吗?
兔子在心里呐喊着。
然后,他乖乖地摇头,道歉,顺便赌咒发誓:“我对队长忠心不二,绝无意见。”
倒也不必如此。
乔恩笑弯了眼睛。
最终,还是利爪难得地给出了个建议:“要不我们试试扮演流浪艺人?”
他比比划划地说:“我小时候,经常看到那些走街串巷的艺人,什么奇形怪状的形象都有,巨象可以扮演大力士,就是那种可以举起大石头的人;我可以表演翻跟头,不是我吹,我翻跟头可厉害了,一口气能翻十多个;至于你们,随便想点儿什么节目就成,实在不行,就说帮忙打下手的。”
“好主意,其实我还挺会讲故事的。”
乔恩摸着下巴,默默思考着这世界的‘娱乐界’,通斯先生那样的‘绝活儿’都能一直有饭吃,想来表演难度应该不会很大。
商议妥当,毛驴小队秒变毛驴表演团。
不管前程如何,这一刻的大家都挺快乐的。
脱离了战场、脱离了军营,互相讨论着自己会什么技能。
这个技能不是用来伤人和杀人,而是具有观赏性,将人逗笑、或迎来喝彩,甚至说到兴起,还会高高兴兴地站起来,当场表演一下,然后,大家一起鼓掌。
真有意思!
这不比打打杀杀强?
同一时间,另一位刚刚看了表演的女士……
那位断头公主伊莲安娜,在第二天帮老师给赫菲斯送设计图的时候,随口将二王子阿克特在广场上的表演、醉酒,以及他讲的那个‘双头怪物’故事,讲给了赫菲斯,并稍有疑惑地试探了一句:“虽然他醉醺醺的样子又邋遢又糟糕,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能感觉得到,他不想这样。”
赫菲斯听完后,并没有说什么。
他仅仅回复了一句:“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