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你回去。”
“不用了。”
余落仪指指前方路口拐弯的地方,那里有地铁:“我坐地铁就行。”
她去周寻的住处给周寻拿过资料,甚至出差收拾过行李,知道周寻住的地方离酒店不远,酒店和她家是两个相反的方向,没必要来回跑。
而且,谁会喜欢和刻薄上司一辆车,车上要是问起工作又把她臭骂一顿怎么办。
周寻见余落仪坚持略微皱起眉,又觉得不好步步紧逼,他还没想出问题的答案,几秒后侧开身体让余落仪离开:“到家给我发个消息。”
余落仪甚至没开口,胡乱点了两下头便大步朝地铁走去,上司越来越奇怪了,今晚肯定有陷阱。
从酒店到她家的距离甚至比公司到家的距离还远,中途要转两次路线,从地铁口出来已经晚上十点,她抱着包走在小道上,路上一个行人都没有。
有一截路路面坏了很久,市政最近才开始修,隔档拉起,路面越发狭窄,走着走着,余落仪觉得这场景很像影视剧里出事的地方,比如深夜杀人魔、尾随不轨男……
啊,这种时候还有心思搞黑色幽默,真是服了自己,她揉揉太阳穴,只想尽快回家躺。
忽地,漫不经心的表情收起,心渐渐提起来,刚才好像真的听到了脚步声。
紧跟脚下高跟鞋响起,似乎是想浑水摸鱼,她看向前方,还有几百米的距离,没有第三人出现。
也许和她一样都是加班回家的人,她在原地等了等,身后那人没赶上来。
回过头,那人飞速按了按头上的棒球帽,头埋下去侧过身,人却一动不动,摆明了是等余落仪继续走。
一米七的身高,中等身材,灰衣黑裤,真是尾速不轨男。
那一刻,余落仪脑子里想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想。
——深夜下班回家遇到尾随的人可以发疯吓跑对方。
主角能穿来说明她不会出事。
她从没做过这种事,想想还挺刺激的。
啪嗒,肩上的包从手臂上滑落咚的落到地上,男人一怔,下意识看过来。
余落仪没管包包,抬起脚,高跟鞋一只一只脱下,被她面无表情随意扔在路边,在男人没反应过来时,她猛地俯下身,双手垂在地面双腿岔开,大咧咧跟个猩猩一样,脸上表情变得浮夸:“辣弟,晚上一个人哦?”
直接表演一个四肢爬行。
男人嘴巴不自觉张开,形成一个惊讶的弧度。
余落仪没爬两步就见男人一个退缩,接着迅速跑开了。
啊?这么容易?发疯真的有用啊?
她从地上起来拍了拍沾满灰尘的手掌,拍着拍着笑出声,真的好搞笑,她终于知道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都吼着遇事不决就发疯了,当个野人挺好的,释放自己,吓退他人。
笑着笑着,又有些想哭。
如果这个世界不是一本书,如果她还能继续活下去,她肯定不会做出这种事,可她没命活了。
只剩七天生命的人还有什么可在意的。
她捡起包从里面拿出纸巾,先小心擦了擦脚底再穿上高跟鞋,收拾好自己她转过身,下一秒僵在原地。
路上有人等着,不知道看了多久。
借着昏黄的灯光看清那人的长相,一个有些眼熟的男人,五官深邃肩宽腿长,身高一米八往上走,四月的天,夜晚还有一些冷,他却只穿一件长袖笔直站在路中间。
余落仪很快想起来这人是谁,在郑南伦的酒吧她差点摔倒,是这人拉了她一把。
这么快又见面了,还是在这种尴尬的场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