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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第1页)

他幼时也杀过人,那是很久以前了。

剑杀为祸一方的胡匪,并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还要被赞一声勇猛英武。与背地里暗行诡计,残害无辜终归不同。

真的要杀慕朝游的时候,即便是他也不能当场立下决心。

这倒不是出自于什么不忍的负罪感。他幼时也杀过无辜,但那是很久以前了。

他幼时恣睢残忍,天性为恶,起先觉得王羡养的鸟吵闹,吵得他不得安宁,读不进去书,就站起身将那只聒噪的鹦鹉放归了田野。

王羡派来照顾他的随从曾经劝阻过他,说这鸟被人饲养得年岁久了,放它归林是害它性命。

王道容不为所动,仍一意孤行。

再后来是那只抓伤了他的貍奴,在刘俭问他讨要之后,他本想一剑刺死了这貍奴,回刘俭说它病死了。

恶意是一点点膨胀的。

他的生活每日无趣得一眼便能望到底,每日读书习字,和父亲去拜访所谓的名士。

小小的王道容,安安静静地随父坐着,低眉顺眼,规规矩矩,一坐就是一下午,从不吵闹。

但谁知道他的思绪早已经放空到不知何处去了呢?

他觉得他们说的大话很响,很无聊,浅薄得一眼就能分明。

他常听他们说些玄之又玄,空虚得没有边际的话语,时不时互相赞叹、吹捧,最终这一场场清谈流传出去,成全他们的名声,成就了他们赖以为生的政治资本。

每一个人都像是在描眉唱戏的优伶戏女,端看谁演得最超然洒脱。

在这无趣的,浅薄的生活中,杀生变成了一件难得令他感到有趣的事。

感受着生灵在自己掌心挣扎求生,温热的鲜血在脚下流淌,脉搏还在鲜活的跳动。

……生与死交界之时迸发出的那股蓬勃的、旺盛、甚至是耀眼的生命力。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移不开视线,深深地为之着迷。

在一开始,王道容做得不是很明显,每每杀过什么畜生,总要细致地擦干净鲜血,焚烧掩埋,将现场处理妥当。

频率也不太高,谨慎起见,两三个月一次罢了。

后来,他发现,杀一两只畜生,在众人眼里其实无伤大雅,这世间谁不杀人。

从那之后,他杀过许多飞禽走兽。

被王羡知道了,劈头盖脸好一顿责骂。

王道容只是不解,都是杀生,为何游猎可以成群结队,浩浩荡荡,甚至还能由人秉笔记载,歌功颂德,书之后世。

每一次天子田猎,堆积在营帐旁的猎物都如小山高了。而他杀几只畜生为何就成了王羡眼中的恣睢残暴呢。

都是杀生,为何还能将田猎明明白白写入《礼记》之中?

王羡被他的歪理邪说气得面色铁青,大骂他难道还想学罚北边那些残暴的胡人不成?

他被罚了面壁思过。

跪在堂前,王道容静静想了许久。

终于明悟,或许不是不可以杀生,只是缺一个光明正大的,名正言顺的理由。

那么,若是有了合理、恰当的理由,杀人似乎也不是不行吧?

他的第一次杀人,始于一场实验。

对象是那个他很讨厌的,被王羡派来的,总是管束他的随从。

那个仆从的手脚并不干净,他设了一个局,找到一个机会,当众揭发了他。

王羡念旧情,犹有不忍。在他宽恕他之前,小小的王道容眼睛眨也不眨,迅速拔出剑,赶在王羡开口前,一剑刺死了他。

当时,恰逢大将军来访,周围坐了许多宾客。

鲜血飞溅上他的眼皮,挂在眼睫上很不舒服。

众人大吃了一惊。

在众人注目之下,这个冷淡文秀的小少年神情淡漠,满不在乎地说:“我王家之物,怎容他人觊觎?”

又迅速收了剑,无不谦逊,彬彬有礼地朝众人一一行过礼赔过罪:“惊扰诸公,是容之过。这刁奴屡教不改,我替王家清理门户。”

“今日污了诸公双眼,更是容御下无方,但听诸公责罚。”

这是一场表演。

时至今日,王道容还记得他那掩藏在柔顺谦逊外表下的激动。

热血迅速滚过四肢百骸,他兴奋地浑身泛起一阵细微的战栗,将从大人们那里学到的表演技巧表现得淋漓尽致。

大将军双眼一亮,果然夸他杀伐果断。

众人遂都夸他小小年纪,就有了将帅之风。

也有人背地里说他小小年纪,太过残忍,可王家势大,就算再不喜也只能吞回肚子里。

杀人当然可以,需要有名正言顺的理由。

而且最好一击毙命,不能虐杀,若学了那石羯残虐凶暴的作派,如未经教化的畜生无疑,姿态不好看,名声也不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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