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长走路就快,萝拉按照服务员指点的方向,很快就看见了天安门,说实话,仅从大门这边看,可远远没有飞机上那么震撼。不就是一道门吗?
刚一进广场,萝拉就被推着自行车,后座上帮着草捆的卖糖葫芦的小贩给吸引了。
她敢确定自己肯定没吃过,红艳艳的,好诱人的样子。
小贩是来自附近冀省农村,性格憨厚又有些狡黠。他们因为长期混迹于京城,因此学会了很多在京城做生意的经验。
比如跟说一口京片子的人打交道,你做生意就一定要诚实,不然他真敢拉你去市场管理部门。
外地口语音的你可以适当抬价,因为他们来到京城,自然而然的就会把这里的物价想的很高。
你适当的抬一下价格,他们反而踏实,说不得还要感谢你一番。
至于老外吗,这个就不用客气了,人家收入高,别说外地小贩,包括京城这些人,见到他们就如同见到肥羊,割一刀就是一刀。
所以,当萝拉打着手势问询价格的时候,小贩毫不犹豫的把一块钱的价格,抬到了五块。
其实这一块钱也在针对外地人,京城人买这个都是一块五两根。
美滋滋的啃着冰糖葫芦,萝拉非常高兴,不到一美元一根的东西,她可以敞开肚子吃了。
一路上吃了些七七八八的东西,天已经黑了,萝拉也吃饱了,想起谁说过一句话,要是想要看一个城市的展,就去看夜里的酒吧。
“bar”这个单词,一般的出租车司机都知道,师傅很热情,直接把萝拉送到了兄弟情酒吧,因为这里最热闹。
一进酒吧,萝拉直接就被震撼了,关于这里,萝拉是听说过一些传闻的。
比如说男女都喜欢穿长衣服,男人还伺候扎辫子,不讲卫生,之类的。当然,这都是一些书里面说过的。
可她从落地京城的那一刻起,这些认知早就被颠覆了。
说实话,这里的人衣着比他们时髦,因为老外习惯了一身休闲衣服,色彩也并不艳丽。
但是这里可能是游客多的关系,大多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显得非常时髦。
特别是在这酒吧里,如果不是肤色和头的颜色不对,萝拉肯定还觉得这还是纽约。
所有的座位都满着,气氛非常的嗨,萝拉对这个倒是不在意,她本身也不是有钱人。
要了一瓶啤酒,站在吧台边上喝了几口,然后就看见一个个子不高的男人被几个姑娘推倒台上。
然后乐队曲风一变,熟悉的旋律里面让萝拉精神一震。
杰克逊是米国的,风靡了半个世纪,即便人早就去世了,但是也没有人不知道他。
这么说吧,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米国总统是谁,但绝不会没人知道杰克逊。
叶茂被闹闹和莹莹又推上台,自从这两个丫头把小院当成家之后,挨欺负最多的就是他。
没办法,酒量没办法跟人家比。可不就得啥都听人家的呗。
叶家人有个毛病,天生对酒精分解不好,从叶万成就如此。
叶雨泽能喝,其实完全都是练出来的,喝完也是难受,到了叶风他们,简直就不能提了,就是拿命去喝。
叶茂这货更是不堪一提,只有端起酒杯那一刻属于豪情万丈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就一个字:“怂!”
所以,每次跟闹闹他们出来喝酒,只能答应人家的各种条件,用于换来平安。
音乐声一响,叶茂的身子开始扭动,然后就是突然拔高了的歌声,如一支突然射出的利箭,让所有人的心都颤了一下。
黑色手套
把墨镜戴好音量扭到
不能再高
吉他oud别嫌我太吵
时间已到不需要害臊
音乐激昂,舞步鬼魅,声音裂锦。全场立刻沸腾了。
萝拉只觉得一颗心瞬间被揪住一般,喘不过气来。
“像,太像了,中国怎么可能有这样的男人?”
只是呆愣了片刻,萝拉“噢”的一声冲向舞池,她虽然个子高大,但在大学里可是有名的舞后,无人能比的。
叶茂正跳的忘情,冷不丁眼前一黑,一个大个子女人已经来到他的对面。
萝拉最擅长的就是机械舞,每一个动作,身体的部位都如同一个个可以拆下来的零件,充满了卡顿和决奏,让人忍不住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