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整个公司的运营玉娥是不用插手了,但是对于流行趋势和市场需求这一块,蓝妮还是把我不好的。必须玉娥亲自来。
所以尽管叶风回来了,玉娥还是去公司转了一圈,忙活了一些事情,然后才去市场买了菜回家。
回到家里,看着大儿子老老实实陪着婆婆坐了一下午,便开心的笑了。
其实玉娥最喜欢这个大儿子,乖巧,懂事。比自己亲生那个省心多了。
因为中午吃的比较凑合,晚上玉娥决定给儿子做手抓肉。
所谓的手抓肉其实就是清水煮羊肉,只放盐,买羊的时候一定要买当年的小羊,就是北疆人常说的没结过婚的羊娃子。
这样的小羊肉质鲜嫩,还特别好煮,只凭肉本身的味道,就能碾压所有大厨精心烹制出来的佳肴。
看见老妈手里的半只羊,叶风赶紧接了过来。别看在波士顿不缺肉,但那里的肉却跟军垦城的完全不是一个味道。
麻利的帮老妈把肉剁好,玉娥就说啥也不用他了,把他推出去陪着奶奶说话。
没一会儿,叶茂和亦菲也回来了,亦菲手里拿着几个刚出炉的馕,她知道叶风得意这一口儿。
叶茂装模作样的拿着一本书看的入神,其实早就神游物外了,叶风喊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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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拿反了!”
叶茂一激灵赶紧一看,原来是哥哥骗自己呢,不过自己没看书这事儿也被揭穿了。
不过叶茂已经不是从前的叶茂了,挠挠头问了一句:
“大哥,你这次回来待多久?”
叶风用审视的目光看了弟弟一眼,好奇道:“你问这个干嘛?”
叶茂:“我不是想跟你多待一阵吗?学习上不会的也好跟你请教。”
叶风眉毛一抬:“行啊,你哪里不会?我教你。”
叶茂沉默,他现大哥是越来也不会聊天了。总是能成功的把天聊死。
门外喇叭响,原来是叶凌陪着叶万成回来了。中午叶凌在陪着曾柔去了药材基地,没能赶回来。看见叶风自然非常高兴,赶紧去厨房帮着玉娥忙活做饭去了。
别看叶万成年龄大了,但是饭量却一点儿没减,吃起肉来比叶风还吃的多呢。不过吃的最多的还是叶茂,这家伙见到肉,根本就不吃别的,谁说也没用。
半只羊被他自己消灭了一半,剩下的被叶风和叶万成分了。三个女人每人也就吃了一点儿。
吃饱喝足,梅花挥挥手:“年轻人出去转转吧,不用老陪着我们这些老不死的了。”
亦菲“嘻嘻”笑着跟叶风走出门,没想到叶茂在后面也跟了出来。
叶风没好气的问道:“你跟着干嘛?当灯泡啊?”
叶茂苦着脸辩解:“哥,你就让我放放风吧,整天学习,都快累死我了。”
叶风没好气骂道:“信你才怪,拿着书都能走神儿,你要是能累死才见鬼了呢。”
兄弟俩斗着嘴刚走到路口,只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姑娘站在那里看着叶茂。亦菲“咦”了一声问道:
“云飞扬,你来这里干什么?”
云飞扬看见亦菲似乎有些惊慌,两只手抓着裙摆半天没说出话来。
倒是叶茂上前抓着她的胳膊就走,还没忘了朝哥嫂挥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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