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几天,他种光道在攫取城内的财源,同时王三也忍着,装病不起,然后自己谋划了一堆的武器装备。
这份心机,就算是王二,也比不上他!
“种哥,这话说的。咱们是大同军,按照军规,只有犯法的军人和敌人的细作才是按律处置的。火并,那是市井地痞最喜欢用的词。别忘了,种哥,你可是千户,正儿八经的军职。如果你连自己的身份立场都转不过来。那么也就不用继续留在大同军了。
眼下是乱世,烽烟马上就来,隔壁的陕西巡抚不可能不知道我们在澄城县做什么。
而现在,你却放纵那些地痞青皮,掳掠本地百姓,要害了我们最后的立身之所都崩解才甘心?”
王三也不惯着,冷冷的说:“当然,我也听说种哥最近正在忙别的事情,已经将事情交给下边人去办了。
或许,只是有些人办得不妥帖。
我听说有三十六人犯了大案,按律应该处决,来这里之前,已经放了我的别部小旗披甲拿人。
至于剩下的,都是窃盗财物的事,之后一一让他们去道歉赔偿,挨军棍处罚就行。
如果不在册内的人,按大明律处置。知县的大印,这会儿应该就在种哥手里。种哥,不如这会儿做个知县?给百姓还个朗朗乾坤?如何?”
种光道张了张口还想说话,外边突然传来嘈杂的声音。
不多时,一水披甲汉子走进来。
“三叔,有十六人携众抗命,裹挟三百二十六人反抗,现在已经诛杀一百三十七人,首级都在这里了。”
说着,五辆鸡公车被推进来,一堆的头颅丢在地上。
王僧咧嘴狞笑,左右都是血色,显然他们并没有按照王三的意思,直接简单的拿人,而是进行了株连。
只要敢反抗,直接杀。
“干得不错。”王三只是看了一眼,再看看他们,“兄弟们有伤亡吗?”
“嘿,就几个倒霉小子中了箭伤了几寸皮肉。剩下的……”王僧拍了拍自己胸口的甲,铁片叮当作响,“有甲在,二三十个汉子,不敢近身!杀他们,简直杀鸡取卵一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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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无视了这货的吹嘘、自得以及用错成语了,只是将目光投向种光道:“种哥,还是那句话,知县大印在你手里。你就是澄城县的父母官。作为父母官,我已经将祸主拿来,怎么审,怎么判,就是你的事情了。
人可以犯错,但要知错能改,否则我们岂能在城内立足?
再说了,澄城县父老乡亲,都是种哥的乡邻。
你这都不作为,会被戳脊梁骨骂的。”
种光道阴沉着脸,他知道,王三是来逼宫的。
不过这不是关键,而是王三在清理他的会社势力。
这一次种光道通过吸纳县城内外本身的各种地痞青皮快速崛起,毕竟他也是本地地痞出身,跟左右彼此联系颇多,所以获得他们投效自然轻松写意。
但这批人,不可能真的狠下心跟着王二、王三起义,只要有点风吹草动,第一时间逃跑的就是他们,最可能卖掉大同军的也是他们。
这些都是不安定因素。
当初红军也是经历过数次的洗涤,这才换来战斗力的。
而且眼下王二得胜归来,左右只怕已经没有多少会社兄弟,就连王池那个小子见到自己的时候,与其都傲慢了几分,可见那个小子手中的势力也不少了。
也就是说,王二其实比他想得更清醒,会社兄弟可以招揽,但只能用几个,剩下的垃圾,就算不能清盘,王二也会丢到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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