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鸣大哥,那个人他没掉下去!”
一处峭壁之上,一只黑鹰用翅膀指着正在狂奔的刘昭惊叫着,
“我能看到!”
雷鸣拍飞那黑鹰的翅膀,死死盯着手脚并用的刘昭,忽然道:
“雷闪,你的祭礼用了多久?”
旁边的雷闪一愣,答道:
“用了一天一夜。”
“我用了半天。”
看着还在狂奔的刘昭,雷鸣眸子微闪,幽幽道:
“那人用了两天才爬了百丈,然后就停在那里一个月,现在又用一日登到了千丈,父亲说人最擅长模仿,你看他现在像不像火行之地的那位?”
“这……”
雷闪一愣,忍不住道:
“怎么可能!那位可是和王一样的存在,这个人连咱们的食物都比不上!”
“我说的是他的气势。”
雷鸣摇了摇头,沉声道:
“你出生的晚些,我曾跟着父亲远远见过一次那位,即使有着封印,可那种气势仍让我终身难忘,也是因为那一次我的心中留下了心魔,困在这个境界难以进步。
这个人的实力或许如同蝼蚁,可那种气势却与那位很相似,父亲说的不错,人,最擅长模仿,倘若他日这人的实力与我相同,两相厮杀,败的一定是我!”
“怎么可能!”
雷闪大惊,失声道:
“除了雷伤,你可是我们这一代最有天资的,一个人……怎么可能!”
“没什么不可能的。”
不提二鹰,且说刘昭,狂奔了整整一日的他仍是没有感觉到疲惫,甚至连一滴汗都没有流,体内的那个气团愈壮大,其中的猛虎也逐渐凝实。
刘昭不知晓它是什么,也不知道它是否就是自己的意,当然他也没时间思考,他要继续向前走。
一千三百丈,一千五百丈,一千九百丈,刘昭终于来到了山巅。
剑峰之巅的景象不同金行之地那种莽荒之色,而是笼罩着淡淡云雾,迎面吹来的风如寒冬一般冷冽,就连那泛黄的天空也变成了碧蓝之色,而放眼看去,便是广阔的寰宇之地。
不登高山不知天地之广,不知天地之美,此时的刘昭终于明白这句话的真意,眼前景色之壮丽,连日奔波之辛劳,全在此刻泄而出,他尽情的长啸着。
“我说,在别人家里大叫不太好吧。”
“嗯?!”
听到这话,刘昭一惊,连忙抬头一看,却见一只三十丈高的巨鹰正在戏谑的打量着他。
“是我之过!”
刘昭连忙赔了一礼,而后小心道:
“雷鹏前辈,晚辈来此是……”
“我答应了。”
“嗯?”
刘昭一愣,错愕看着金翼雷鹏。
“很奇怪吗?哪怕只是剑峰的高度,也足以让本王俯瞰整片寰宇之地,老牛那家伙想什么做什么本王很清楚。”
雷鹏嗤笑一声,而后转身看着剑峰之下的大地,金色眸子中摄着淡淡光芒。
“九霄是万物最向往的自由之地,而本王则在九霄之上。”
“九霄之上……”
刘昭不明白金翼雷鹏为何要说这句话,但这句话实在令他心神澎湃。
“镜华曾言这位金翼雷鹏王横压太衍山脉万里,纵横襄州梧州,也只有这等存在才能说出如此豪言。”
“知道为何我答应你吗,”
雷鹏没有回头,接着道:
“金翼雷鹏一族在羽翼未丰之前要完成一场祭礼,它们要依靠自己从剑峰之下来到山巅,然后见到我,向我证明它们是真正的金翼雷鹏,它们有些完成了祭礼,有些没有,不管如何,我为它们骄傲。
你来到这里,让我看到了你的骄傲,所以我答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