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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第1页)

确实,人生的很多时候裡,荀归其实都有点儿无所适从。

如果手边没瞭书本,没有要做的功课,要记背的知识点,

就会慌乱无措,不知道该做什么瞭。

除瞭学习,她什么都不会。

而朗皓星却似乎总是很清醒地知道要做什么,

想做什么,做什么会让自己开心满意。

即便是拿出偷藏的手机玩玩游戏,听听歌曲,

即便是拿出珍藏的零食偷吃一点,

即便是趴在桌子上倒头就睡,

也比在衆多课本教辅堆裡无从下手,

半晌才能决定好要複习那一本的荀归,

要强多瞭。

她最佩服的,最喜欢他的,就是他的这一点。

他那么清晰地知道他想要什么,真的该要什么,

和她一点儿都不一样。

所以这辈子活到现在,真正抓紧瞭时间的人,

荀归觉得其实还是他才对。

他总是知道下一秒要做些什么事情,

一时一刻都不会觉得无聊,

不像自己,离开瞭学校,离开瞭书本,

离开瞭那些驾轻就熟的事情就变得什么也不是。

荀归其实很不会社交,对于人情世故完全不懂。

或许是因为她天生长得好,人也优秀,

之前已经提到过瞭,天生就有一种招人喜欢的体质在。

所以即便不需要她给什么心思,人际关系网也因为别人的主动示好轻松就建立起来瞭。

在上学的时候,

因为和学习这件事情本身无关,

所以荀归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没有记住全班同学的名字,

几乎是除瞭朗皓星这个早就知道的名字之外的是一问三不知。

但…因为一直都是个很显眼的存在,也被老师反複提及夸赞。

总是成为第一个被记住的新同学,

所以即便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但因为对方都对自己非常熟知,

于是即使荀归并不知道对面到底是个“何方神圣”,

要做的事情也总能因为别人一下子就认出她来迎刃而解。

荀归的社交一直是朗皓星在帮忙。

她那隻愿意与他和书本为伴的高冷性子,

其实真的很不讨喜,

男生们大多对她敬而远之,女生们大多对她羡慕嫉妒,

虽然明面儿上看起来一团和气,荀归找谁说话似乎都能说得著,

但其中真的少不瞭他的帮助,为瞭荀归可以真的变成完美女神,

他真的颇费瞭一番功夫。

作为“社牛”,充分发挥瞭小太阳般的社交属性,

除瞭荀归这个最好的朋友之外,朗皓星在班上还有很多其他的朋友。

他总是默默地以荀归的名义请他们吃东西,

把从荀归那裡问到的难题分享给真正有需要的同学。

虽然也一直很奇怪朗皓星怎么会问这么难的题目,

完全不符合他的水平,但对于他,

荀归向来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

于是…朗皓星就这么成为瞭“知识的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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