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时候就是这样的,
习惯瞭一直盯著人群裡最漂亮的那个小姑娘看。
即便荀归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情,
甚至就是很无聊地在专注地写写算算,
朗皓星也还是觉得很有意思,舍不得移开目光。
小时候,刚认识她开始就这样瞭。
到现在也还是这样。
虽然算不上是喜欢,
但是…因为已经算是一种刻在骨子裡的习惯,
已然改不掉瞭。
她是他最好的最重要的朋友的这一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她也是他人生前十六年裡最重要的回忆。
那烤红薯的甜味还在荀归的嘴巴裡荡漾著,
但是也很快就要消散瞭。
他好像也是…这可不行。
于是,虽然依然有瞭与他相关的回忆,
此刻的荀归还是想要让她留下些什么给她作为纪念。
“给我样你的东西吧,等你旅行回来,我再还给你。”
“这样也算是我们的约定。你也知道,我们约好的事情从小到大好像都是实现瞭的!”
“所以,不管你在这一年半载遇到任何困难也一定都能克服。一定能平安回来的。”
“好啊…不过…我可没有什么…”
说完,朗皓星开始浑身上下每一个口袋…
好傢伙都是空空的。
“戒指,无名指上的戒指给我吧!”
荀归早就看好瞭,于是这么建议道。
“哦,好啊。”
还没等他自己动手,
荀归轻轻把那枚素银戒指从他的无名指上摘下来。
然后戴在瞭自己的右手的大拇指上。
因为太大瞭,
松松垮垮的,一甩手就会掉下来。
即便是荀归五指中最粗壮的大拇指也是一样。
于是她就紧紧攥著手,紧紧握住那枚戒指。
因为…
尺寸不合适的大瞭的鞋子垫一些纸也是可以穿的,
尺寸不合适的大瞭的戒指小心著戴也还是戴得住的。
所以…
那个说是不合适自己的人,是不是隻要自己不松手,他也跑不掉呢。
虽然已经见识过瞭朗皓星对于华音的情真意切,
但是荀归还是忍不住这么想。
忍不住想要延续那个已经不算数瞭的“娃娃亲”。
和他一直一直在一起。
分开隻会是暂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