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
闵瀚月回到瞭剧组,凭借在荀归的“天使”训练下,练出的英语水平。
很顺利地通过瞭剧组的面试,获得瞭那个角色,
也确实因为出色的表现和下的那一个月的苦功夫,
这个角色也已经是非他莫属瞭。
对于闵瀚月而言,对于朗皓星这个人隻是在照片裡见过。
后来也隻是正儿八经地见过一次。
虽然明天乐队隻是负责录制插曲。
但是导演看朗皓星形象甚佳,于是…
邀请他和乐队一起在剧中特别出演,
饰演男女主一起去看演出时台上表演的嘉宾。
顺便也可以帮他们乐队更好地打打名气。
朗皓星想瞭想,觉得机会难得,
自己能走进电视机屏幕裡的机会或许这辈子就隻有这一次瞭。
想著荀归应该看到这个会更高兴的吧!就欣然答应瞭。
虽然这部电视剧因为制作和发行等等种原因,
拖拖拉拉地拖瞭两年多才在电视上播出。
荀归看到的时候也是眼泪多于微笑的。
那个时候那个明天乐队其实也已经不複存在瞭。
不过那个瞬间,那个即便乐队裡的每一个人的青春其实都已经逝去,
但是仍然因为他们的奋力演唱显得青春洋溢的场面,
还是被永远地保留瞭下来,
留在瞭当时看到这一篇片段并觉得感动和震撼的每一个人的心裡。
闵瀚月在当场除瞭再次意识到即便身边这位女主是当时最炙手可热的新星女演员。
在他觉得也还是没有荀归好看。
也因为意识到瞭眼前这个朗先生就是她一直念叨的“故交”。
明白瞭另外的一件事情。
和第一次学会瞭放弃一般,
他也第一次认瞭输,
虽然看起来,自己比起眼前那个男人哪裡都还是要强一点的,
就算比起唱歌,自己也是好好学过声乐的,应该也不会输。
但是他总觉得自己在某一方面好像还是永远比不上他瞭。
在那不明白到底比自己多瞭什么但听上去总是要更好一点儿的歌声裡,
在那个男孩子情不自禁流露出的带著自己没有的两个梨涡的笑容裡,
在他略显苍白虚弱的脸色和那双紧紧握著麦克风的双手的违和之中。
他知道自己终归是输瞭。
而那部戏,那部朗皓星整个人生裡拍过的唯一一部戏,
后来也被荀归一遍遍拿出来看。
虽然因为是一起长大的,其实关于他的影像资料,
荀归是私藏瞭不少的。
但是她总觉得那个电视剧裡的小小片段,
应该也算得上是相当特别的且有意义的。
重逢(上)
上学的时候,不管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