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把我的小公主托付给你瞭呀!”他望著“少爷”说道。
他知道自己和荀归已经绝对不可能瞭。
不过,随著那“一见钟情”一同到来的似乎还有“失恋”。
目光
在“少爷”的帮助下,荀归的学习也得到瞭很大的进步,成瞭当之无愧的年级第一,
原来在酒吧裡学习效率也不差嘛……
(请千万不要模仿哦!除非你们也能遇到像“少爷”一样藏在民间的学习高手…)
按照惯例,
在学习完后,“少爷”继续拿著荀归“大小姐”的书包。
荀归则继续坐回为她预留好的整场最好的位置上。
因为父母都是大学医学方面专业的教授,最近忙著审核学生们的毕业论文,
所以特别忙,晚上要到很晚才能回傢。
荀归和荀桔都是很让人省心的孩子,尤其是荀归,所以隻要荀桔的病不複发,
应该也没有什么大事情。所以即便荀归翘瞭这么久的晚自习…
也没有被发现或者说被发现瞭也不会怎么样。
而且孩子都大瞭,都要十九岁瞭,也该是时候自己去试一试面对这个世界瞭。
所以即便荀归和荀桔都有点儿要跳出那个规矩的意思瞭,父母也没有过多地过问。
朗皓星走上舞台,坐在高脚椅上,把麦克风调整到瞭合适的高度。
还是一样穿著如王子一般的衣服。
然后先朝观衆席的方向挥瞭挥手,又朝著荀归的方向挥瞭挥手。
荀归也挥手回应著,虽然他好像并没有看见。
每每这时,荀归就会从包裡拿出那个王冠,戴在著头上。
并不是要显示出自己“高人一等”的意思,隻是想要提醒他,
“自己是公主哦!以后要嫁给皓星王子的公主哦!”
荀归和岳枫晴一样是个彻头彻尾的音乐白痴。
(广告时间:岳枫晴是我的另一部作品《藏在信封裡的青春》的女人宫,感兴趣的可以去关注一下!)
他对于音乐的追求和唱歌的热爱,她完全无法理解。
隻觉得在这个聒噪的地方,比起那些震耳欲聋的摇滚还是什么,
朗皓星温柔的抒情歌,简直就是一股清流,暖暖地流进她的心裡。
荀归的心也随著那麦克风裡传出的声音一起震动著,为他震动著。
虽然听歌主要是靠耳朵,但是荀归的眼睛还是一刻都未曾从他的身上移开过。
虽然早就知道朗皓星唱歌好听,以前也听他唱过…
但是这么正式的舞台,这么专业的设备,还是前所未有的!
在那些音乐设备的加持下,朗皓星的歌声被放大瞭,好听程度也放大瞭。
这一次是一首全新的歌。
荀归没有听过,也不知道是什么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