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恩解释道:
「跖骨区域,简单理解,就是你五根脚趾下面一点的那一块区域。
如果你还不知道怎麽区分,就摸一摸大脚趾朝外突出的那一个小球,这就是跖骨球。
放在鞋子上,一般就是鞋子的鞋弓位置。
我们向前走路的时候,跖骨球所在的这一条横截面,往往就是受力最多的区域,所以皮鞋穿久了,再好的鞋子,鞋弓所在的横截面,都会被折出一道印子。
同样的道理。
我们留下足印的时候,正常情况下,跖骨所在这块区域的印子,也是最深的。
但是你看这个血脚印」
布莱恩以前没怎麽勘察过案发现场,但是制造过不少案发现场,也算是熟能生巧,自学成才了。
这些可都是他亲身实践出来的宝贵经验,便宜格林这个小子了。
格林听完,宛若大悟。
他重新看向地面的血脚印。
这一看,立刻发现了不同。
这血脚印,颜色最深的区域,不是鞋子的鞋弓,也就是跖骨球所在的那块区域,而是位于中间那个手工定制印子的区域!
这意味着,凶手的跖骨区域,其实是在鞋子的中间位置!
对方的脚,不仅没有43码,甚至估计只有三十几码。
格林叹服地看向布莱恩:「布莱恩老大,这是一个女人故意穿着大号鞋码,留下的血脚印!」
布莱恩耸耸肩:「应该是,但也有可能是凶手用手套在皮鞋上,手掌正好按在鞋子中间,留下的这个印子,具体还需要进行现场勘查。」
越过毛毯,两人走入别墅大厅。
入目就是一男一女,两具赤条条的尸体。
男人面朝大门位置,睁大已经变成灰色的浑浊眼睛,呈太字型躺在大沙发上,卧龙谷位置,还穿着那种带矽胶鞭的特制小裤裤,耸拉着,一副死不瞑目的模样。
「哇哦~还有这种裤子吗?」
格林好奇地看着那条奇特的裤子。
布莱恩一副你少见多怪的眼神,瞥了眼格林,科普道:「这种一看就是套鞭,一些过了花期的男人,为了让妻子吃饱吃好,就会穿上这种战裤做饭给妻子和对象吃,还有一种是实心的,那种一般是女同才会买。」
「布莱恩老大,你懂得真多!」
格林已经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说这样的话了。
他只知道,布莱恩老大就是他生命中的导航明灯,不仅可以从工作上给他指引,还可以增加他生活上的阅历,不至于以后别人的车轮子都印他脸上了,他还在那里玛卡巴卡。
面对格林的吹捧。
布莱恩脸上云淡风轻,不为所动,淡然地查看起梅森医生的尸体情况。
梅森医生很贴心,死前就穿了个裤衩子。
这让布莱恩的初步尸检,轻松了不少。
对方死因一目了然。
三颗子弹,两颗打在了梅森的胸前,一颗正中他的额头。
正所谓两枪胸口,一枪头,华佗在世也摇头。
这是典型的莫三比克射击法,适合近距离手枪射击,致死率近乎百分百。
凶手是带着必杀之心而来!
布莱恩大手抓着梅森『绿油油』的脑袋瓜,将他整个人提溜起来,看了眼对方背后沙发靠枕上的血液溅射分布情况。
血液溅射分布位置很窄。
这意味着,梅森在听到门口动静起身的时候,凶手就已经打开了大门,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直接扣动了扳机,才导致梅森内部的血液还没来得及喷射而出,就被身后的沙发靠枕挡住了。
一般来说,手枪子弹射入人体之后,不是穿透的直线运动,弹头会受到骨骼肌肉的影响出现变向,子弹在动能的作用下,变成翻滚运动。
这会导致弹孔位置,伤口看着很小,实际上内部已经被撕裂出了大量的血肉空腔。
所以现实中,身体中弹的人,或许感受不到很痛,但在几秒内,就会失去力气,不可能还能和电影里面一样,继续浴血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