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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节(第2页)

如果我在维恩过得不好,或者和尤妮丝小姐最后没能走到一起,我可以回来啊。

就像当初的叔叔和姑妈一样,因为我知道,这里永远是我的家,有我一旦回来,就会无条件接纳我的叔叔,我的姑妈和我的婶婶,以及我的那些堂弟堂妹们,将会欢迎我回家。

所以,签这个,有什么意义么?

没有股份,叔叔和姑妈就不认我这个侄子了么?

有了股份,我就不是你们的侄子了么?

我们是一家人,

这些,

无法把我们分开,也无法成为我们的隔阂。”

在卡伦的劝说劝导之下,梅森叔叔终于不再强求签股份转让书;

卡伦推着叔叔和姑妈上二楼,让他们早点休息。

等卡伦自己回到三楼时,看见站在三楼楼梯处的狄斯。

“梅森来找过我,他甚至想和我吵一架,这在以前几乎没发生过。”

“叔叔是有些过于激动了。”卡伦说道。

狄斯开口道:

“所以,从过去到现在,有这样的家人,我很骄傲。”

卡伦点了点头,道:

“我也很骄傲,从此以后,可以去守护这样的家人。”

第67章夜跑

天刚放晴了没几天,雨又很讨嫌地凑了过来。

深冬的雨天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刑罚,你在屋外,雨珠会无孔不入地钻入你的衣服缝隙,你在屋内,那水气渗入的潮寒能给你带来一种自己已提前住进棺材的错觉。

卡伦坐在客厅门口,手里拿着一本书正在翻阅着,这是尤妮丝送给自己的一本书,书名叫《狂想日记》。

作者叫“罗伯特”,主人公也叫罗伯特。

书中的罗伯特是一个有着暴露癖的家伙,很喜欢光着身子在晚上夜跑,是一丝不挂的那种,因为在书中作者好几次提及了主人公觉得自己胯下甩动大腿两侧时有一种正承受“鞭刑”的感觉;

故事是以日记形式分卷,记录着很多天里,主人公夜跑时所经历的一场场荒诞离奇的故事。

比如,有一天他夜跑经过一个夜市摊位时,看见一对老夫妻正把各自的脑袋放在锅里煮,锅里一边冒着泡一边传来俩老夫妻的声音,邀请他来尝一尝他们摊位新出的口味。

有一天他夜跑经过一座小桥,小桥西侧是滚动着的岩浆,东侧则是冰封的河面;

有一天,他夜跑时经过一家邮局,看见一群邮递员正疯了一样把成堆的信件塞入自己的嘴里,肚子一个个挺出,像是个小山堆,然后在旁边邮局其他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把一个个吃撑了的邮递员强行塞入邮筒之中。

……

这本书中最后的一篇日记是,

罗伯特夜跑时遇见了不少晚上路边的行人,然后那些个行人看见光着身子的他,一个个发出尖叫不好意思地赶忙脱去自己身上的衣服,仿佛在外面穿衣服才是一件极不道德且极不文明的事,穿着衣服才需要偷偷摸摸躲躲藏藏见不得光。

这一篇日记之后,就是这本书的结束语:

那天后,我忽然觉得没意思了,也不知道是夜跑变得没意思了,还是在户外光着身子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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