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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第1页)

红玫瑰寓意爱情,狂热追求某个人的时候,送它不突兀;缠绵悱恻鸳鸯交颈的时候,有它不突兀;求婚渴盼对方作出一生承诺的时候,送它不突兀……可好像偏偏,不太适合朋友,甚至陌生人的第一次见面认识。

但他们刚刚聊起了小玫瑰。话题还是自己带的,他夸别人养的小玫瑰很漂亮。

那人家顺便就送一只,好像也是礼貌?不送反而还显得小气了,是他自己说话不合时宜……越界了。

可花人家都送到面前了,不接更尴尬,宋时书只能伸手接过,动作尽量大方些,别让对方尴尬:“谢谢,它真的很漂亮,我很喜欢。”

他拿走了小玫瑰,对方伸出的手却并没有收回去,而是顺着舒展开,继续往前递:“关格。”

这是在回应他之前的自我介绍?

宋时书慢了一拍,伸手握住,回应绅士的礼貌:“你好,关格。”

离近了,他才发现这位邻居不只是绅士和帅气,对方眸色很深,无法探知,就像他的雕刻件里,半藏在云中的龙,或山水牌里,最高最远最缥缈处,你只知道那里风景无穷,却无法看清,只能想象。

绅士微微颌首:“我平时工作忙,回来经常很晚,希望没有吵到你。”

“并没有,您客气了。”

上午灿烂的阳光,热烈绽放的红玫瑰,握在一起的手,修长的手指,干燥的掌心,裹挟着热气的夏风里,除了玫瑰香气,还有淡淡杏仁的微苦,和雪松的冷冽气息……

不知道为什么,宋时书微妙的感觉到,似乎有点点暧昧。

可这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对方表现也完全正常,并没有任何不合适的失礼之处,认识握手也只是礼貌一瞬,很快松开,极为绅士。

大概……自己太重视这次见面,想的有点太多。

宋时书摇摇头,将心内乱七八糟的想法晃走,再次看一眼邻居绅士——没办法,有些人就是这么帅,气质出色,与人交往恰到好处,自带氛围感,让人见之心喜,乐于接近交朋友。

但是这个话题到这里,好像也结束了?

当他在犹豫是否硬着头皮找话聊,还是理智结束话题告辞离开时,一只重点色白手套小猫咪出现了!

小猫咪不知道从哪里蹿出来,一出来就娇极了,小胖腿噌噌往前捯,夹子音那叫一个奶,迅速跑到宋时书面前,虽然矜持的没有立刻贴贴,但绕着宋时书脚踝来回转来回走,越来越近的架式,说明了一切。

宋时书很难不被可爱到:“您养的小猫咪也很可爱,我之前路过看到,有问过它的名字,它没告诉我……”

说完自己就沉默了。

别人是小猫咪啊,怎么可能告诉你叫什么名字!

关格也很可疑的停顿了一声,不过绅士就是绅士,并没有取笑或调侃他:“它叫汤圆,有些调皮,希望没有冒犯你。”

非常温柔地化解了他的尴尬。

“它好奇心很重,不是很亲人……”

话音还没落,小猫咪就蹭了蹭宋时书,不但蹭了,它还胆大包天,蹭蹭蹭顺着宋时书衣角,爬到了他身上。

宋时书担心小猫咪摔下去,赶紧两只手抱住,小猫咪立刻顺杆爬,蹭了蹭他的脸,还舔了舔。

关格:……

宋时书:……

原来你不是救场,你是来拆台的。

“你叫汤圆呀。”

宋时书尴尬几回,也不觉得尴尬了,习惯就好,还能挺直腰背,摸摸小猫咪了。

原来叫汤圆,白底黑芝麻馅?就小脸这团黑,还是只露馅大汤圆?

宋时书有点想笑:“你好呀,小汤圆。”

他试探着摸小猫咪的白手套,没想到小猫咪十分大方,不但让摸头,爪爪也让捏。

可他顺着小猫咪的爪爪,看到了小猫咪爪爪尖上钩住的东西……衣服缝?他衣服穿反了!

宋时书瞬间惊恐。

看清楚自己身上的是睡衣后,这种惊恐放大了数倍!

他突然想起来,自己是赖床不想起,点了外卖,外卖小哥不熟悉路,他下来拿外卖,没洗脸没收拾衣服没换穿的拖鞋……就这么和邻居搭话了?

邻居是个绅士,连浇花都穿着西裤衬衫马甲,袖箍都戴了,人家就算浇花,也能有时尚大片的氛围感。

他是哪儿来的底气,认为好时机不可放过,没准可以给对方留下好印象的?

宋时书眼前一黑。

他是真的想要和小房子的主人认识,怀揣诚意,不想被讨厌的。

“突然想起我还有事,谢谢你上次的外卖餐点,有机会下次请你喝茶。”

宋时书强行绷住,不能崩溃,不能让人发现他的紧张,轻柔而迅速的放下小猫咪,若无其事告辞,肩膀挺拔,腰身不屈的离开。

直到打开自己家的大门,他才扔下外卖袋子,冲到了镜子面前——

完蛋。

不仅是衣服穿反,没洗脸,睡了一晚上,头发还翘得很有个性,脚上的拖鞋甚至不是一双,只是颜色很接近。

宋时书绝望的闭上了眼。

大病初愈,状态能好到哪里去?脸上没什么血色,嘴唇甚至因为之前发烧,干的裂皮,哪来的乖巧,懂事,让人看着舒服的?好多年,他都没这么邋遢过了。

“爷爷……我都干了什么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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