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凌风变回人身后,直接说道:“我们签订灵契。”
所谓灵契,乃是一种极其正式的契约形式,一旦契约定下,便极少会有所更改。
殷和玉闻言,点了点头道:“我也是如此想法。”
毕竟涉及到金钱之事,签订契约无疑是最为妥当的方式。
白凌风接着道:“内容由我来定。”
殷和玉身为符修,当即挥手变出毛笔和纸,道:“我来记录。”
此事唯有在场之人知晓,绝不可向他人泄露半分。
灵杉本就极为珍贵,知晓的人越多,便意味着风险越大。
陆思哲这方有权随时终止此次合约。
而殷和玉那边前来取灵衫之人,必须是胡秦。
殷和玉乃妖族族长,若他派遣他人前来,白凌风唯恐对方心生异念。
但若是胡秦,则情况大为不同。
落峻身在陆思哲家中,胡秦断无可能再有其他心思。
落峻听闻此条规定后,双眼顿时一亮,如此一来,他便能时常与师兄相见了。
林林总总的十几条契约条款,每一条都订得非常仔细,几乎涵盖了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
这无疑是对陆思哲权益的最大保障。
就连殷和玉也不禁对白凌风的细心赞叹不已。
露西看过这些条件后,同样表示认同。
泉锦看了看契约,鲛人负责运送这些东西,可以从中拿到两分的利。
这对他来说不仅是一份意外之财,还可以经常见到陆老板。
一举两得。
这份契约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白凌风拿着契约,让陆思哲再次确认是否还有其他需要添加或修改的地方。
陆思哲摇了摇头,表示信任白凌风。
事实上,白凌风之前所说的每一条条款,都已经替陆思哲考虑到了那些他未曾想到的细节。
因此,他觉得无需再看,直接签订即可。
如此一来,四方就可以顺利地签订灵契了。
几人依次拿起毛笔在契约的下面写上自己的名字。
陆思哲刚写完自己的名字,现自己的名字上面一道白光闪过。
这表示契约正式生效。
他心中不禁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露西看着眼前的一切,满意地点了点头。
她笑着说道:“一个月后,我会把灵衫取下来让泉锦瑟送过去。”
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坚定和承诺。
这座岛上拥有着众多的灵衫,但露西并没有打算将它们大规模地出售。
一方面,她不确定外界对于这些突然出现的灵衫会有怎样的反应,因此决定保持谨慎。
另一方面,她深知物以稀为贵的道理。
尽管灵衫在岛上数量众多,但它们的生长度非常缓慢。
通过限制销售量,不仅能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还能让后世子孙继续享受到这份宝贵的福利。
签订契约之后,陆思哲一行人也打算离开了。
招财拿到想要的灵气了。
巨人岛以后的物资应该也不会那么紧缺了。
乔西和露西表现得有些依依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