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这地方不是来过么?”
其实没什么特别的,昨天凤千岚拉着他非要把整个都城逛遍,所以除了吃小吃之外、也逛了很多平常人根本不会逛的地方,比如说这一带吧,是都城的一角、距离城墙很近、不怎么繁华,平时来往的人也少,但位置恰到好处的坐落着几个庭院,刚好又僻静、又不被城墙挡光线,房子盖得也很好,都是四四方方的院子,大门整齐干净、门口是青砖地街道、两边都种着梧桐树……
昨天他们路过的时候,刚好看到几个房主在外墙上贴告示、表示家中生意不好、想变卖多余的房产……
房产!
想到这个,傲天弥脑海里的那盏灯突然亮了——这地方不错啊!他不是正想置办房产,留在都城、陪伴千岚长相厮守么?
可是等一下……借着月光隐约发现、昨天贴在墙上的卖房告示怎么不见了?已经卖了么?明明是很不错的屋子,昨天自己怎么没想到……男人望着眼前漂亮的围墙,心里开始隐隐自责起来。
“恩,是来过呀……凌云哥哥说,这叫‘踩点儿’!”
——凤千岚骄傲的抬着下巴,可爱的小模样,如果他身后有条尾巴的话,那也一定是趾高气昂的晃着。
还是凌云哥哥的主意好……所以他昨天可不是带着傲天弥乱晃,那可是有目的的,先侦察好地方……
可是展飞扬却完全不知道这些歌来龙去脉,一脸的茫然——
“云儿,这到底是要……”
大半夜的拉着他们跑到居民区……男人的头顶上爬满了问号。
去见沈凌云轻轻地牵住他的手,又往前走了几步,走到一户门上装着大铜锁的人家门口,从怀里掏出一个古朴而精致的钥匙,轻轻一通——
门开了,月光下,收拾得干干净净、景致宜人的小院儿顿时映入了眼帘。
美人凑到错愕的他耳边,话未出口,脸颊已经被月光染红了半边,轻声耳语,吐气如兰——
“飞扬,我想给你一个安定的家……所以买了这房子,虽然有点小……”
上次在霍县,那个谋反的刘参军不是给他行贿了大把的银票么?反正是脏钱,不用白不用,他这来来往往都是飞扬照顾他、飞扬花钱,心里过意不去、可是还他旅费的话,飞扬绝对会气的跳起来……不是想送他一份礼物么,思来想去……
他们对于这个世界来说,都是初来乍到……都有很多没搞明白的事要去做、要稳定自己的立场和势力……但是飞扬,却什么都不管,哪怕他们一正一邪、哪怕被他的同伴憎恨着、明知道危险重重,却还是陪在他身边、不遗余力的帮他,只要是他的心愿就为他满足……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如果不是被打动了,自己又怎么会甘于屈居人下?又怎么会牵肠挂肚?无论是上一辈子、还是这一辈子……飞扬都是他最重要的同伴……
飞扬追随他而来,他便想给飞扬一个家!
展飞扬愣了许久,突然一把将身边的人勾在怀里,紧紧抱着,许久不说话,或者说是激动的不知道该说什么,紧紧贴在一起的胸膛,能够清楚的感觉到男人不规则的喘息在激烈起伏……凌云给他,不是一栋房子,而是一份认可!
一份他奢求了两世的,堂堂正正的认可!
“不小……一点儿都不小,有你在的地方……才是家……”
耳边,传来男人滚烫的声音,低沉而磁性,而在此刻,甚至还多了一层浓浓的哽咽。
而另一边——
“天弥,你以后就不用住客栈了,住在这里好不好,旁边那个院子我买下来了,我们跟凌云哥哥做邻居!”
凤千岚单纯的没心眼儿,也许想不到那么深远的意义,他只知道这个男人为了他放弃了整个傲天山庄、背叛了所有依赖他的人,只为了跟自己在一起……好高兴,幸福的不知道该怎么来表达,他不想让男人受一点儿苦,客栈里住的太憋屈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这次回来,没人再敢跟他提娶什么番邦公主的事儿,大概是怕他一生气又跑了!那公主的婚事也已经定下来了,跟她成婚的是别的皇子,自己这次算是逃过一劫。
至于下次……不管来多少次,他认定了这个人……哪怕是这个男人最喜欢把他压在床上“欺负”、哪怕第二天起来总是腰酸背痛、全身疼得爬不起来……可他就是喜欢这个男人,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到了只要看到对方,一颗心就觉得无比踏实安稳。所以,这辈子,他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去选择……
傲天弥轻轻的挑挑眉毛,没有倾诉心中那些汹涌的感动,配合着这个小东西笨拙的表达,宠溺的抚摸着对方的头——
“哦?这算是金屋藏娇么?”
堂堂的傲天山庄的庄主,被人金屋藏娇……武林中恐怕没有比这更大的笑话了!
可是他……愿意!
就是他曾经游历千山万水,最爱那像一叶浮萍般四海为家的浪子生涯……但是现在,他找到了一个人,心甘情愿的为了他的小东西安定下来。
……也许他以前四处漂泊所寻找的,便是这样一份幸福!
……
夜深了,便不再门前徒留感动……各回各“家”,一墙之隔,两种风景,无论哪一种,都是幸福。
要说穿越过来的人,就是不一样。展飞扬睡意全无的牵着爱人的手,参观了一遍自己的新家——
庭院不大,花圃却很漂亮,应该是以前的主人就种好的,但是被沈凌云整理的错落有致,顿时连整个院子都优雅了起来,正屋也就是沈凌云眼中的客厅,有一个漂亮的石砌室内鱼缸,里面游着几尾金鱼,是他们刚刚放进去的、是今晚凤千岚差点把人家摊子上的鱼捞光了的成果!家具恐怕也是他指挥工匠、长条形的木椅、木茶几……很像现代家具的样子,完全不是这个时代的款式,墙上有一块很好看的波斯挂毯,挂毯的两边是兵器架,一进门就把兵器挂在那里,无论在外面有多累、做的任务有多残酷,一回到家就要卸下一身的杀气……比起客厅的简约清雅,卧室里则是一派温暖。古时候的人是没有窗帘的,但是沈凌云挂上了,用的正是白天跟人打架的时候买的布,这样如果他们哪一天能忙里偷闲、大白天在家睡懒觉的话,就不会被透过窗上的白纸格子洒进来的阳光打扰了。地上是长毛地毯,虽不比现代的精致,可纯手工的波斯地毯工艺也是极好的,这么大的一块,沈凌云可是下了血本了,几乎和地毯同色的床上用品都是专门定做的,松松软软,让整个房间好像一个柔弱的大色块,置身其中的时候,不由自主的、人也就放松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