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羊肉只要在沸汤里滚上几秒,就会变成灰白色,一入口就是细嫩的瘦肉,用舌头一抿就要化开。
羊的肉质极佳,丝毫没有膻味,和汤中的鱼骨结合,一鱼一羊,正是最传统的鲜字。
单吃已经是味蕾的极佳享受,但等菲尔瑞沾上麻酱后才知道什么是美味的巅峰!
用羊肉片裹上厚厚一层麻酱,送入嘴里加入了少许花生酱的芝麻酱化开,又有细微的颗粒感和羊肉的细嫩形成多层次的口感,醇香鲜香,香上加香,几口吃下来,完全不腻,反而更加饥肠辘辘!
不出意料,涮羊肉很快又变成了一场抢菜大战。
火锅战役中,菲尔瑞吃得满脸通红,眼泪直流,战斗力不值一提,今天,他终于发挥出了全部实力,一筷子从亚伯手底下劫走最后一片羊肉,大获全胜。
这一刻,他不再是餐桌上的弱者!
菲尔瑞,黑化归来,成功复仇!
“好吃,我宣布,涮羊肉是我的最爱!”爱丽丝抱着肚子瘫在椅子上,“现在真的一点也吃不下了。”
尤金斯文地吃完碟子里最后一点肉,闻言挑眉:“哦?”
爱丽丝立刻察觉到不对劲,果然,恶趣味的领主大人轻轻拍手:“今晚的宵夜里还有一道甜点,我叫它蛋糕。”
他笑着看过去:“如果爱丽丝你吃不下……”
爱丽丝果断拒绝:“不,我吃的下!我有两个胃,其中一个就是为甜点而生的!”
“出息。”芙莲娜终于忍无可忍,一拍手,可怜的学徒当场张不开口,别说吃东西,连话都说不了,只能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自家老师。
芙莲娜冷酷地转过头:她绝不会让傻学徒毁掉自己在教育界的名声!
然后,她就看到被厨娘小心翼翼端上来的“蛋糕”。
表面是一层雪一样的白色,但是不像雪一样晶莹而有棱角,而是绵密松软的。
她用叉子插起这小小一口蛋糕,轻轻咬下。
绵密的白色瞬间在口中融化,奶香喷涌而出,像是浓缩了一千瓶牛奶。
白雪般的食物下是小麦的香气,但绝对不同于她以前吃过的任何一款面包!
它比白面包还要柔软湿润,蓬松柔韧,咀嚼起来甚至像是空气一样轻盈。
最关键则是它是一道甜点,甜不再单纯被蜂蜜和糖所定义,而是裹挟着奶香、蛋香、蜂蜜香和小麦香气的气味复合成厚重的味蕾记忆。
就算是芙莲娜出生高贵,自小不缺糖吃,也被这独特的甜蜜俘虏。
这绝对是她最爱的食物,没有之一!就连火锅都得靠边站!
可惜,现场每个人分到的就一点点。
她抬头,在场其他人已经解决掉这一小口甜点,满脸都是行走在云朵上的幸福松弛感。
唯一剩下的就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