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生活就是这样,总有一个人忍不住了要开始承包家务。
当林默笙发觉自己已经承包了所有家务的那一刻,已经晚了。
可他却同时发现,自己有点渐渐享受着这样的生活。
家里应叛央的要求买了台所谓“公用”的电脑和游戏机,于是林默笙每天晚上回来的时候,都能看到一个盘腿坐在地上的少年聚精会神的盯着屏幕打游戏,或者有时候回家来,看到叛央窝在沙发上睡着了。躺在窗边的榻榻米前逗猫都是有可能的。
本来,很多很多原本不是林默笙所喜爱的、甚至能承受的东西,都一点点进入了他的生活。
他渐渐习惯了猫毛满天飞的日子。当初买房子时建立的小心机就是每个人的屋门都没有锁。当然总共也就两个房间。剩下其他的地方都被改造成了观影室和摄影厅等等等等休闲娱乐的地方。因此房子不大,能住人的地方只有两个。
林默笙竭尽所能的想要把两人生活的地方弄的更舒适一些,能够让叛央待在家里比较悠闲,每天只要等着他晚上回来就可以了,不用去想别的事。
而他渐渐也发现,自己想要改变一个人的生活的同时,自己的生活就会被彻底的改变了。
他竟然发现每天回到家中,被猫弄的有点脏乱的地方也不觉得看着难受,而且向来喜静的他竟然能接受的了游戏机嘈杂的声响。而不会觉得耳鸣或者是失眠。
他能在
叛央看着电视的情况下悠闲入眠。整个人的精神状态比往常轻松了好多倍。甚至是有点欣喜喜悦的感觉在内。
林默笙觉得他其实就是和叛央很投缘的那一种人吧。就算两人的关系没有那么暧昧,但是也能够超过友情甚至是亲情。让你想把他圈养在自己的牢笼里面,一直一直,和他过着只有他们两个人的生活。
叛央在这里乖乖当了两个多月的米虫,忽然某天良心觉醒,觉得应该做点什么了。才怪。
他只是忽然想起自己还有个任务什么的。
要报复林默笙?还有点远。毕竟人家看上去也只是把他当成个租客,撑死了房友吧。这时候你做点什么对他的心智而言影响不大。而叛央又不打算将这样的生活一直过下去了。他觉得自己还是得干点什么才好。
不搞事就不是叛央了。
“我想要出去旅游!”这天晚上林默笙回来后,叛央就这么和他说。
“去旅游?”林默笙下意识的皱眉:“和谁去?你自己?”
他看了眼叛央的腿,那眼神不言而喻。
“当然不是我自己!”叛央也不傻,还知道把条件列的方方面面:“我和驴友一起去。”
“我在网上加了个群,里面有各种朋友。大家可以一起组团去旅游。”
林默笙想了想:“我反对。”
“原因呢?”叛央支着肘,靠在桌面上说。
“你这身体不适合远行。都是些不认识的人谁照顾你。”林默笙考虑
的很实际。
“谁不适合远行了?难不成你认为我这辈子就只能待在家里做个米虫啦?”叛央不耐道,说白了就是跟他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