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导演补充,“天雷勾动地火,形容的就是这种。”
我当成一张脸羞成猴屁股,赶紧低下头掩饰。
但下一刻,有个人已经站到我旁边,刚好替我遮住众人的视线。
他不动声色地握了握我的手,“我到对面咖啡馆等你。你慢慢忙,别急!”
“嗯!”我磨磨蹭蹭点头,有点不舍他柔软指腹轻轻掠过指尖的温度。
然后,他将手插回口袋里,慢条斯理地走开。
“绍宜姐,你男朋友?”胖张立即八卦地冲过来。
“肯定是。”王云舒说,“而且还是那个送水仙花的。”
“你男朋友很有风度啊——像个学者。”林钦风故作高深莫测地望着晋州的背影。
我扑哧笑出来,故意说:“他就是一开小饭馆的。”
“不会吧?”王云舒的眼睛瞪成一种不可思议的圆,“这么俗气?”
而与此同时,胖张已经在欢呼,“那我们以后聚餐就有地方蹭饭了!”
我忍不住大力拍他的肩膀,“做人呢,还是要你这么实惠才好!”
接下来的工作——
我全程投入,不知为何,知道晋州就在不远处等我,我便觉内心平静安稳。
往日怎么也填不满的虚妄,此刻被一种喜悦所替代。
原来,原谅一个人,懂得一个人,并接受他,是那么自然的一件事。
片子拍到黄昏日落才收工。
我走到对面咖啡店的时候,他正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看书。
那扇半开的窗与正捧书斜坐的他,在夕阳中构成一幅画,这幅画里的静,直透纸背。
任何看见的人,都会忍不住顿足望一望。
一望,自己的心也静了。
他这个人,在任何地方都能处之坦然,那安闲的姿势波澜不惊,仿佛任何地方,都可以被他“坐”成“浮生”。
也许,人真的要在地狱里打过滚,才懂得立地成佛的道理,超然世外。
我站在远处,静静看了他一会儿,看落日的余晖怎样脉脉地染上他的眉梢眼角,与他交融为一体。
他真是好看。
像古代绢画上斯文清俊的书生,挑灯夜读时,连狐仙都忍不住来添香。
我不是狐仙,当然更难抵他的魅力。
何况,就像子晴所说,我同他交往过,缠绵过,更知道他的好处。
怎么舍得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