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我说档案有问题张梦眉头立刻就皱了起来,赶紧放下手中的资料,来到了我的身边。
“怎么回事儿?哪里出问题了?”她表情很严肃,明显对此事很紧张。
档案室里的很多资料都是由她亲手整理的,而且一些陈年旧事当初也是草草了事,不过在抓捕犯人时都已经弄清楚了,应该不会出错才是。
当然也不能百分之百的肯定案子没有出错,还是需要谨慎行事。
我指着两年前老人在医院意外死亡的资料说道:“你看这里,资料上显示老人的肾脏出了问题,有严重的尿毒症,但是这些年用药物维持身体还算健康,除了警方给出的中毒死亡之外,怎么还多出来一项窒息死亡?”
尿毒症是肾脏出了问题,如果用药的话会当场痛苦而死,和警方给出的理由是医院用药过度,导致尿毒症在药物的综合下中毒而死,可是下面一行资料却清清楚楚的显示着死者不仅死于中毒,还在死亡之前重度昏迷过。
也就是说死者很有可能在尿毒症发作的时候就已经昏迷了,那么输送药物的时候就不会有任何的感觉。
“死者的昏迷时间是凌晨1:00,医生用药是在凌晨1:30的时候,而死亡时间却是在凌晨两点钟的时候,中毒的时间未免太长了一点?你们就没觉得其中有问题吗?”我不解的看向张梦。
她看了一眼摆摆手笑着说道:“原来你说这个呀,当时医院发现病人昏迷不醒以为是体质虚弱,就给老人输入了葡萄糖,却不想弄巧成拙用药过度导致病人中毒而死,当时警方也去检验过了,对比时间以及药物成分确实表明死者是死于用量过度中毒而死,没什么奇怪的。”
“你也别疑神疑鬼的,这医疗事故本来就很正常,要是每一次的死亡都要用上刑警那我们警局不得忙的不可开交?”
张梦的意思很明确,她是在嘲笑我小题大做。
可是这起案子本身就问题,并不是在小题大做也不是在多管闲事。
如果我没有看这卷宗卷那我肯定不会管,既然被我碰上了,那我就要管到底,任何人都阻止不了我。
“我跟着我爷爷学过一段时间的医术,知道尿毒症和葡萄糖混合在一起并不足以使人丧命,就算如此,毒发的时间也太长了,根据医学检测药物发作的时间是15分钟左右,可人却是在半个小时之后才发作的,再加上老人在凌晨1点的时候就已经昏迷了,这不妥妥的疑点吗?”我不能理解当时为什么要把这个案子判作为医学事故?
明明证据就在眼前,根本不需要过多的考虑就能把两件事情理清楚。
听我这么一说张梦沉默了下来,也不在嘲笑我小题大做跟着我的思路看起了整个案子的过程。
“这个案子事发的时候我并不在缉侦局,而且时间过去这么久凶手和死者都不重要了,所有的证据都蒙上了灰尘,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做呢?”
她把问题抛给了我。
病房里面一般是不会装监控的,只有走廊上有,就算病人真的是被人害死的我们也无法将真正的凶手给捉住。
毕竟医院里面人来人往,普通病房几乎都有好几个床位,每天进入的人不计其数,调查起来过程很复杂。
又再加上是两年前的案子,在场的人以及使用的药物都被清理干净了,想要重新翻案,无疑是在大海捞针。
我又仔细的看了一眼资料。
综合我以前学的医书,葡萄糖用量过度是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影响,可面对一个患有尿毒症的病人发作的时间会更短一些,大概在10~15分钟左右,绝对达不到30分钟。
而且病人在死后的三五分钟就被人发现了,这未免也太凑巧了一点。
上面的物证表明枕头的反面附带着病人的DNA,当时的理由是老人在用药的时候用枕头垫了起来,所以上面残留的有老人的DNA也很正常。
资料上表明要给老人打葡萄糖的是他的儿子,理由是怕老人昏迷不醒会死在睡梦当中,所以要求立马打葡萄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