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生活。
这男人接了一个任务。
杀,圣教之人。
于是他参与了这个任务,给钱多啊。
但也因他杀得狠了,被白云小白盯上了。
给白云小白盯上的人,又能跑到哪儿去。
这一番战斗,结果也就不说了。
但白云小白十分敬佩这个男人的求生力。
于是他杀了这个一心想回家的男人,收走了他的宝剑。
残忍吗?
也许。
不对吗?
未必。
当时的圣教,被中原大派围杀,已经到了灭亡的关口,容不得一丝容情,一丝让步。就是要杀,大杀特杀,死杀狠杀。只有杀到人害怕,胆寒,才能使之无后续,无后继。不然这么源源不断的追杀,圣教是受不了的。
一切是那么的无可奈何。
想要手下留情都办不到。
不能用整个门派的存亡,去全一个人的情义。
这种事,赌不起的。
时至于今,细细听。
这把古河剑中,仍然有上一任主人的残念。
我要回家。
但刘醒非就选择了这一把剑。
这是一把已经断过一次的剑,经过重铸,在坚固上也许差了一点,但灵性上却是最强的。
换而言之。
这是把被挫其锋锐的剑。
所以它容易屈服。
只要有一个看上去还可以的人入手,它就会顺从其主。
不像有的剑,因为是神兵,就骄傲得二五八万似的,经常对主人挑三拣四,瞧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
用那样的剑,真的比较费神。
要么你慢慢驯服于它。
要么干脆别用它。
要是沦为剑奴,可就成笑话了。
反而这把古河,一入手就老实听话,一点也没有不服不忿的意思。
“既然前辈一定要比试,在下就用此剑好了。”
白云小白笑了一下。
“也好。”
话音未完,他就出手了。
细细观之,白云小白的错金丝剑,十分厉害。
尤其是有剑意之于其上。
一上来就是锋锐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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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道剑气飞舞,每一道都是剑扬三十丈尘土的大招。
只要稍微一个不注意,可能就会被此剑丝削掉了头脑手足。
咻咻。
嘶嘶。
滋滋。
剑气顺着剑,如有实质的扑向了刘醒非。
刘醒非觉得,这大概真的是在切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