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可以做,但绝对不能认下来。
……
此时,在海都,有一些人在看报。
其中有一个人看着报,眼神一下犀利起来了。
这时一个人进了屋。
这男人一把大胡子,其实只是体毛比较旺盛,论年纪仍然是个青少年。
他一进来就松了口气。
眼前这个看报纸的人是他遇到的一个朋友,虽然眼下瞧着是落魄,但他觉得眼前此人是潜龙在渊,早晚必有飞腾之举,所以即便是不惜家资也要留下他。
“文哥,看报啊,有什么好消息?”
文哥,名字叫许仲文。
他放下报纸道:“我仍然没有找到我朋友的消息,但是我也不能在你这儿白吃白住下去……”
许仲文本是南都人。
后来到乾都上大学。
哪知道一场运动,他得罪了新朝在当地的机关单位,这下别说出路了,连想入职新朝也是不可能了。等于说前途尽毁。
因为心心念着一个朋友和他的约定,他决定到海都来。
毕竟想要从政在乾都,想要财就只好来海都了。
南都不要提,那是新朝核心所在,坑已经满了。
许仲文的政治抱负一切成空,也就只能想想怎么赚钱了。
但来到海都后才现,在海都这地方,不是努力就能财的,光是应付兄弟会的抽水,就注定了一辈子出不了头。
你赚多少钱都会给兄弟会抽水把钱抽走掉,留下给你的,永远只是边边角角勉强糊口的残渣剩饭。
你靠勤奋努力,最多也就只能是维持生计而已,想要财,梦去吧。
许仲文正在为难,正好看到了一个好消息。
“阿凯,有一个叫龙根的在招兵买马,他需要人手,我打算去试一下。”
坦白说这有些冒险。
只是许仲文心高气傲。
他看不上在街道上打打杀杀的帮会。
这个龙根。
名字挺土的。
但名字土不要紧,至少他知道登报来找人啊,这说明此人至少不是一个无脑的莽夫,在没有好的去向前,值得在他那里试一下水。如果好,自然就可以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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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好。
那就不做喽。
阿凯这个人叫丁凯,为人是出了名的讲义气。要不然,他一个穷逼,为什么要收留许仲文这样比较娇气的朋友呢。
看着许仲文,阿凯想起了第一天。
他很好客的留许仲文过夜。
但许仲文根本吃不下他晚上吃的酸味的馊粥。
是许仲文自己在外买了两个白薯,二人分着吃的。这让阿凯觉得很自卑,他连想要诚恳的照顾一个朋友也做不到。
事后他对许仲文十分尊重。
他知道。
连馊粥都喝不下(注意,这是喝不下,不是喝不起。)去的许仲文,绝对不容许自己一直落魄下去。
果然,许仲文找到了门路。
“文哥,你看这事靠不靠谱,我能不能也跟你一块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