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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罗宝的第一拳(第3页)

任由此女横尸在地,碰也不碰。

他们就明白,刘一夫一定是在暗中做了什么了。

现在一见,果不其然。

这里面果然还有更深层的算计。

锦天和张小乙都——没有二话的拔刀。

方才拭尽血珠子的刀子就重新拎回到了手上。

二人方摆好了架势。

就听这个男人,闷雷一样的说话声音。

“是你们,杀了我女儿?”

话音未落,他就已经动手了。

这个男人,果然足够狠,一经现目标,问一句后看一下微表情,确定大概就立刻出手。

没有犹豫。

更不没有废话。

什么因为所以为什么之类的废话。

一个字也没有。

先便是一拳。

这一拳,打谁?

锦天。

因为,这个男人认出来了,自己女儿脖子上的刀痕正是这把大刀留下来的。

他在军中混迹过的,当然看得出来,什么伤是什么兵器造成的,特别是军制类的武器。

锦天的刀就是类似斩刀大刀的兵器。

这样的刀,用得十分少见,

所以,很好辨认。

虽然,男人也已经看了出来,并不是锦天主动砍的,从伤口力道判断,这是自己女儿主动求死,送脖子上门的。

但那已经不重要了。

这个男人看得分明。

锦天武功明明很高,可以说压制了他的女儿,是少有的一个高手。但他却把刀架在女儿脖子上,这是羞辱。或许这是女儿自尽的一个原因。

还一点就是这个人明明可以让开刀的。以他的武功能够做到,他可见让罗裳活下来的,但他始终没动,他就这么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求死。

所以,人不是他杀的,但其心更为的可诛。

这世上,每个人有每个人他自己个儿的理,甚至他只认自己的理儿,别的你就是说出了天大的花儿来,他也不认。

比如此时。

这个男人就认定了锦天是凶手。

而且是其心可诛的凶手。

是比直接把人杀了还坏的那种。

对于这种人,那还说什么?

一字记之曰——杀。

男人没有放下女儿罗裳,他对自己自视甚高,相信自己即使抱着女儿收拾起锦天来也是秋风扫落叶,简单容易,他一步就到了锦天面前,一拳而去。

由于实在是太快了。

所以根本无法闪避。

一拳之下。

即便锦天来不及躲闪,选择用刀挡了一下,仍然倒飞出去。错非他的武功根基扎实到变态的地步,此刻已经撞进墙里面去了,哪像现在,他不仅一刀砍在地上,双足更是拿桩站稳,脚掌往下用力,直接把地面砖板尽数踏碎,留下了两条深逾寸许的犁沟。

这才勉强站住了。

男人,毫无疑问,他是洪福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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